留美博士翟田田是“被恐怖”吗?

网上看到题为《留美博士“被恐怖”续:父亲求助外交部》的文章。在叙述了事情经过后,文章最后说:留美博士翟田田在美国与学校教授争吵被控“恐怖分子”,事件引起北京法律界关注。昨日,中国人民大学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长钱卫清律师表示,将会联络在京法律界人士发起援助翟田田行动。

“单纯因为口头言语就定罪,有些不可思议。”钱律师对翟田田被定性为“恐怖分子”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认为这是典型的“以言定罪”。他表示,无论在哪个国家,哪种文化背景下,单凭口头言语是不能构成犯罪的。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更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钱律师表示,他将联络在京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对翟田田事件进行探讨,有必要的话将组织法学界发起声援行动,为翟田田维权。

看完报道后,我不由得想起前段时间发生在美国德州中领馆副领事违规驾车,领事提抗议,结果网民哗然一致遣责副领事太霸道的事件。刚巧看到有一个读者评论代表了我想说的话。读者yuan 2说:钱律师还是钱弱智?中国是世界上最多以言定罪的国家,刘晓波刚被定了罪,为地震惨死的孩子喊冤叫屈的定了罪,为喝假奶而损伤孩子身体要求赔偿的家长定了罪,成千上万鸣冤上访的老百姓定了罪。翟田田被控告(还未定罪)的原因不是以言定罪,而是他恐吓别人。你故意混淆概念不知是有何居心?

下面我想回忆三件事看翟田田的“口头语言”是真恐怖还是被恐怖?美国在911事件后,加强了各地的安检管理。我曾听到这样的一个新闻报道:某个航班上的旅客闲得无聊,看到警察紧张兮兮的很可笑,就开玩笑说“飞机上有炸弹”。这下事情闹大了,整个飞机停飞,还被兜底检查,他本人也被怀疑是否有精神问题…。

几年前,发生在我住的城市的州立大学(SDSU)里。三个教授参与一个学生的硕士学位答辩。第一次没通过,学生有怨言。教授们商量后,考虑到他是复员军人,底子差,帮他补习后再给他一次答辩。谁知他恩将仇报,趁第二次答辩时开枪打死了两个教授。在美国做到教授是很不易的…一个老美教授的太太是武汉来美国的,他们有一个10岁的儿子。还有一个更惨,他是在美国事业有成的中国留学生。在追悼会上他的太太抱着两岁的女儿、三岁的儿子泣不成声。每个与会者都泪流满面。我想如果早些告诉警察,…这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还有一件是我遇到的事。文革中,我是上海的中学教师。由于受“读书无用论”影响,学生都无心读书。有一天,突然我的婆婆打电话来说,收到一封我的信,叫我去取。我好生奇怪,我的信怎会寄到婆婆家?打开信一看,字写得歪歪扭扭,错别字,语无伦次。内容是要砸我家,要我好看。我把信交给校长。校长请来了警察,经过对笔迹,警察锁定了嫌疑人,叫来了他的父母。一追问,他说是写了玩玩的,因为他上课睡觉我老点他的名。地址是他偶然在人事科偷看的…

我想,如果那三个教授事先告诉警察,警察把复员军人监禁处理的话,钱律师也会联络法律界人士发起援助行动?支持他助长他的气焰。那个中学生也不应有记过处分?

钱律师深知法律,又能组织法学界发起声援行动,又热心为海外华人维权。因为中共“国籍法”违法违宪,剥夺了几百万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国籍是天赋人权,所以海外华人急需维权。我已写好了起诉书。如钱律师能担当此重任,必是双赢。几百万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失而复得之时,也是钱律师名扬四海之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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