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草民抢房遵循天然正义法则

《南都周刊》来自宁安市的报道说,杨明柱、张金保的家被强迁,政府将地皮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楼。杨明柱等人闯入建成的楼盘,占领了4套房子,称:“强拆我的房子,他们搞的是突然袭击,抢他房子,我也不会提前打招呼。”

杨明柱的逻辑是:“这叫啥,这叫‘流氓对强盗’,你强拆了我的房子,就得还我房子,你不给,我就抢,抢了再和你理论。”其子杨海山从网上下载了抗战歌曲,通过喇叭,对着广场晨练的人群,每天都要高声唱上个把小时。

张金保抢到房子后,在里面一住就是两年多,与他一起锁在房间内的,是十几个煤气罐。警方劝其搬走,他说:“要我出去也行,我出去以后,这栋楼就没了。”因为反强拆并强抢开发商的房子,杨明柱等成了当地的“名人”。

这一纠纷在“钉子户”和发展商之间进行,但究其实质,却是中国官民之间所进行的又一次生死较量。无所谓官商之间的勾肩搭背,也就无所谓生生不息的血腥强拆。杨明柱、张金保的拼死抗争,表明的是对衙门行为的不认可。

在血腥强拆中,“卖地政府”和房地产商扮演的是利益共同体的角色,政府抢百姓的房子,近年已经不算是新闻。杨明柱、张金保的“抢房”,遵循的是天然正义法则——我的房子让强盗抢走了,我有权理直气壮把房子抢回来。

这片专制丛林几十年来沿用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丛林中的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是家园被变相掠夺了的国人?既然你有强暴的特权,那么国人也就有反强暴的天然权利。律法一旦失效,天然正义法则就会随之成为替补。

官民关系说到底也就是管理和被管理、服务和被服务间的关系。当一个社会管理体系在从事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出现显失公平的状况时,社会成员必然会本能表现出不服从管理,于是有了官民之间的对立,甚至是生死较量。

杨明柱、张金保等人为了捍卫自己的私有物权,以一般人想不到或是不敢想的方式,与变相掠夺民财的不法行为进行着殊死的博弈,以“流氓对强盗”的方式自我实现着公平正义,已是让当地政府、法院和开发商为之焦头烂额。

诚然,在所谓的“法治国家”,有人可以谴责杨明柱、张金保们在“胡闹”,可以指斥其不在法治框架和所谓的“正常渠道”内行事。当某天终于痛在了你心上,你就会蓦然惊觉,上上下下蛇鼠一窝,那样做无非是在空耗余生。

执政党公然变身成了一个流氓党,也就有了国人所面对的这样一潭烂泥。中共号称有几千万的党员,可实际上已然亡党。这些年来,有多少“公仆”真在管事?中共已被一群行尸走肉和既得利益者所掌控,他们在拿疯狂赌横行。

国人的斑斑血泪,长期以来被中共当局以各种无耻的方式遮蔽。国内“权威”传媒日复一日有一朵朵的喇叭花在盛开;五毛党作为一种最廉价的劳动力,被当局大量使用着……但这能掩盖得了什么呢?当局的“吃相”人尽皆知。

杨海山对广场晨练的人群每天播放抗战歌曲,是抬举了法西斯主义的新变种。而今以公权为依托的匪类,比当年的日寇还要来得凶狂。多少百姓的祖传家园,在硝烟弥漫中尚且能保留下来,可在这场无尽的掠夺中,却化为废墟。

官逼民反,自古皆然。升斗小民面对强盗行径,遵循天然正义法则,将生死置之度外,忍无可忍“抢房”,乃被逼上粱山。老人和妇孺纷纷加入官民激烈的冲突,这种态势与日俱增,一幅官民生死较量的画卷,在中国惨烈展开。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中共治下如此匪夷所思,大江南北气断声吞,天怒人怨,中共已无政治前程可言,社会大变革随时可能会到来。披着共党花马褂的行尸走肉和既得利益者,不久的将来会受到正义的审判。

写于2010年5月21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406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和相关照片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公然剥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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