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奖副镇长折射“荣誉权力交易”乱象

看到小偷行窃,她勇敢地冲了上去;当她被任命为副镇长时,西安人程红妮却有些胆怯了。(5月9日《华商报》)

将荣誉地位与政治权力地位混同并随意转换,这是政坛的一个老毛病。尽管“副镇长”算不上什么大官,却一脉因循了这样一种选官思路,对于一个健康的政坛肌体,有一定的弊端。因为,荣誉地位与权力地位,因其评选制度、构成状况、成长机制均大相径庭,原本就该是两种模式,前者是归于奖赏、后者归于选拔,前者重德,后者重德也重能。用官位来体现奖赏,显然是一种偏颇,应该让权力体系按照它自己的轨道走,而不是将荣誉与权力的边界模糊。

当初汶川地震中“为灾区孤儿哺乳的女民警被破格提拔为副政委”时,也曾引发争论。虽然后来当地组织部以“能力很强”将事情平息了下去。但争论的核心问题并没有获得解决,我们为何总是热衷于用权力地位来奖赏荣誉?要知道一直以来,甚至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产生,也都因袭这种思路,将权力地位当作 “好处”、“奖品”,要么给予荣誉性虚衔、要么给予实权性职位。这也是为什么刘翔等明星委员一直屡引争议的原因。

这样的热衷说明了三点:首先是政坛选才的渠道与方式没有制度化,权力产生的某些程序,还缺少与选民充分沟通的环节,没有扎根于民生民意的厚壤。其次,选拔基层官员,更注重“靠得住”而不是“干得下”,这是生活中“官员好当”的现实反照,有德无才也能算好官,民心对官员的标准退而求其次。最后,客观上权力地位与经济利益捆绑得太紧密,使官位似乎可以成为对英雄人物精神奖赏之外的物质补充,这在社会影响上会强化了官本位思想。

以权力奖赏荣誉,牺牲的将是我们行政序列的正常秩序。解决的办法,当是以建立“国家荣誉制度”为纲,构建包括“奖励见义勇为”等内容在内的奖励制度框架,以全国通行涵盖所有民众的制度设计,将对于荣誉的奖赏以国家勋章及所能对应的物质奖励来对接;与之相应的,应该是——明晰权力的服务本质,收敛行政权力和政府职能,剥离官位附着利益,使官位不再令人眼热心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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