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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住证禁在昆明租房找工作 律师质疑违宪

 2010-05-09 11:0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通讯员唐婉馨综合报道】据羊城晚报5月9日消息,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也遭到质疑。“外地人不如外国人?”很多人认为,“为什么外地中国公民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外国人等外籍人士不需要办理?”

律师说法:违反《宪法》原则

对此,律师张宏雷认为,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以是否办理“居住证”为条件。《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草案无权以未办理居住证为由剥夺任何中国公民在昆明租房、工作的权利。外地公民只要持居民身份证,在昆明遵纪守法地生活和工作,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张宏雷说,“草案的这些限制,歧视了外地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宪法》原则。”

群众质疑:靠办证来懒政

来自云南临沧市的人士对此深感不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等等,“都是国策,怎么变成了有居住证才能享受的待遇?”

在昆明从事医疗器材的四川籍人士说:“与之前的法规相比,草案的政府服务功能弱化了,我认为是靠办证来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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