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犯罪现象近年来呈现出上升趋势,中国司法部门也加强了打击力度。不过,总部设在美国的对话基金会呼吁加强对中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不要动不动就拘留逮捕,而应该再给他们一个重返社会的机会。
*青少年犯罪占七成*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总数占中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中国媒体承认,中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直接影响着一代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面对青少年犯罪增加的趋势,中国司法部门加强了打击力度,依法逮捕和拘留大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然而,一些法律专家指出,青少年被逮捕入狱,会给他们一生留下了污点,造成他们自暴自弃,给社会留下更多的问题。他们呼吁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逮捕率居高不下*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最近在北京举行的一个关于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利益的研讨会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许宁指出了近几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率居高不下的问题。
她提供的数据表明,200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逮捕率为74.5%; 2006年,逮捕率为73.6%。”。
有关专家认为,逮捕羁押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用于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不但会给这些青少年可带来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创伤,还容易使其产生自暴自弃的消极情绪,返回社会后再次犯罪。此外,这些青少年被关进监狱之后,还有可能发生所谓“交叉感染”,也就在监狱中受到其他被关押的罪犯的负面影响。
总部设在美国的"对话基金会"的<<对话期刊>>三月17日发表文章,呼吁中国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率,顺应当前国际社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司法保护的趋势。
由于日本、美国、德国的刑法或者少年法中都有此类规定,而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很少涉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 的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教授呼吁,要重视并尽快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
*法律打架*
另外,很多发达国家的法律都对限制公开未成年人刑事污点作出了相关规定,从而使青少年不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有助于他们将来重返社会。然而,一些中国专家指出,中国在这一方面,存在着法律打架的现象。
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然而,中国的刑法100条中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这两个“打架”的法律规定使得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一纸空文。
中国青年报援引北京市第一中院高级法官赖琪的话说,这是很痛心又很无奈的一件事。赖琪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他发现一些曾经被刑事处罚过的未成年人,刑事污点会影响今后的生活。一些人因此找不到工作,逐渐成为新一轮犯罪主体的后备力量。
*世风日下,物欲横流*
一些专家指出,中国青少年犯罪增加,与当下中国世风日下,物欲横流,道德沦丧有直接关系。中国法院网《审判动态》2009年第11期(总第70期)的一篇文章指出,不良的社会风气、腐朽的价值理念以及庸俗的文化氛围的泛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大的外部诱因。在拜金主义、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思潮的侵蚀下,很多未成 年人迷失了自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种外部的不良影响对未成年人产生了巨大的毒害作用,直接推动着未成年人踏进犯罪的深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 儿童的成长,具有不可逆性。就是染之于黄则黄,染之于苍则苍。我们的古人说,儿童就跟染丝一样,如果,(暴力淫秽色情信息) 像黄河决堤一样,暴力淫秽色情信息大量进入我们的青少年人的心理,以往所受的教育,很难恢复它们的效果。“
*教育先行*
全国人大代表张利钿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谈到他今年在全国两会期间递交的一份提案说,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高发势头,教育必须先行,刻不容缓。 他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应该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 必须从小学就开始学法普法。
*只教书不育人*
然而,中国法院网 《审判动态》2009年第11期分析说,“当前学校功利性的办学思想以及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缺失间接地推动了未成年人走向犯罪。大部分学校盲目片面的追求升学率,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品德教育。与此同时,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大部分学校不重视法制教育,造成大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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