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联袂造冤狱
谭作人被判五年、剥夺政治权三年,其罪证是《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 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2008年纪念六四的献血活动、以及通过雅虎邮箱查获的几次与王丹的通信,这样的判决当然不足以服人,毫无公正可言。无论从言论和行动来纪念六四,都是每个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拿这样的事判其有罪,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众所周知,除了八九六四后不久,当局枉判了一大批爱国学生、市民、工人进监狱后,这二十年来,没有谁因公开写文章纪念六四和献一次血,而被判有罪的。换言之,公开写文章纪念六四的人不说上万,至少也是成千,比谭作人的《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写得深刻、揭露得猛烈的大有人在,可是二十年来还没有人为此受审被判有罪而入狱。海内争取民主自由的各路英豪,公开纪念六四可谓家常便饭,特别是“天安门母亲”群体更是无一日不在争取当局公开向死难者道歉,无一日不是行进在讨还公道的大路上。他们虽然受到许多迫害,但没有人因此而遭受审判而入狱。
再者,谭作人被判犯罪的主要证据是《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 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一文,该文刊于2007年5月,而他被抓是近两年之后的事,如此延后有深意藏焉。如果此文有罪,那么两年后他们才出手,显示他们的仁慈呢,还是显示他们的怠堕和不作为?六十年来政府所犯的许多错误和罪行,没有公开道歉,没有国家赔偿,所以仁慈是不存在的。那是不是他们怠堕和不作为呢?也应该不是。如果真认为谭作人有罪,不及时抓起来,让其流毒传播,说明公检法犯了很大的渎职罪。以官方高度监视民众在网上的一举一动来看,他们早已看过谭作人的文章,但他们没有出面制止,也没把谭作抓起来,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构成犯罪。因为六四与地方当局的利益并无直接瓜葛,且他们也知道二十年来,没有谁因为写纪念六四的文章而被公开判刑。
既如此,他们为什么两年后才拿谭作人纪念六四的文章来判他有罪呢?为什么一颗失效的麴子可以酿一大坛冤狱的酒呢?为什么一篇根本符合言论自由的文章能够发酵成一桩大罪行呢?其原因在于谭作人遇到了胡搅蛮搞的“酿酒师”和蓄意为恶的地方政府。明白人都看得出来,对地方政府和官员带来威胁的并不是纪念八九六四,因为这与地方政府和官员的直接利益毫不相干。别说八九六四的时候,这些地方官员无一人能影响大局,即便在今天,他们当中也没有一人有能力影响到高层政局并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真正让他们寝食难安的是谭作人反对彭州石化的环保灾难和调查5.12大地震死难学生人数,因为这才涉及到地方官员的贪腐、政绩升迁和所谓的社会稳定,而地方公检法只不过是执行他们命令的私人机构。但若是直接拿这两桩“罪行” 来判谭作人有罪,那么这罪行将会只是“莫须有”。一来谭作人所做的一切不存在泄露国家机密,二来他又没有扰乱社会治安,因此这两桩实际上威胁地方官员利益的“罪行”无法套上任何罪名。除了绑架中央政府,以免世界上更多的眼光盯着彭州石化可能出现的环保灾难,以及死难学生调查将引出来的官员贪腐外,还因为他们拿那两桩无法安上实际罪名的“罪行”来定罪,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所以最终以纪念六四来判罪,实在是一举数得的简便办法。
中央政府对六四已在竭力淡化,从反革命暴乱,到六四风波,再到前年温家宝所说的那件事,已经逐渐在让世界人民猜谜语。但为什么中央政府明知地方政府用纪念六四来处置地方政府的反对者,而不加以禁止呢?问题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虽然有一些现实利益——如地方政府的自利冲动和官员的寻租与中央政府的贪腐之间 ——的冲突,但长远上他们的利益有较大程度的吻合。什么是他们的长远利益呢?那就是所谓的社会稳定。本来如今的维稳就是非常变态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和官员的劣迹,若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就会使地方政府及官员动辄得咎,从而瓦解地方政府和基层政权的稳固,使他们寄望甚深的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有所动摇,不利于中央所强调的社会稳定。这也就是中央政府不惜损毁自己的国际形象替地方政府背书的深层因由。自然,也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合演双簧,联袂制造冤狱的默契结果,因为在他们看来用六四来判谭作人的罪,比直接用反彭州石化环境污染、调查5.12学生死难人数来定谭作人的罪省力得多,如此更容易忽悠民众和转移国际社会的关注目光。
二:坏制度惩处好人
常言道:坏制度惩治好人,恶政府审判良心,这在对谭作人、黄琦等人的审判上暴露无遗。谭作人自参与环保组织“四川绿色江河”以来,对四川特别是成都所做的诸种贡献有目共睹。举凡《西部大开发四川环保十大建议》、《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独立调查》、《反对柏条河水电工程》、《彭州石化工程公民建议书》,《5•12 地震死难学生调查报告》等,无一不是谭作人在殚精竭虑地维护四川家乡父老的福祉。别的且不说,单是2006年他和朋友们一起反对在成都唯一水源柏条河上修水电站的壮举,造福了上千万的成都人今天还有幸能喝着干净水,但有多少成都人知道这一切?在一个没有备用水源的特大城市,反对在唯一河源上修水电站绝非小事一桩,其间一些利益集团的阻力乃至恐吓,非参与者是难以想像的。这样的反对就连地方当局和不少官员们都深受其益,可是他们哪里记得谭作人的艰辛?
5.12 大地震后,谭作人为了弄清死难学生人数,查清校舍是否是豆腐渣,先后到达灾区23次,其为受难民众着想的良苦用心,众人皆知。同样如此,被判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获刑三年的黄琦,地震甫一发生,前后到达灾区22次,给灾民送去大量的救济品,支持民众重建家园,调查豆腐渣校舍,为灾区人民维权做出了许多艰辛的努力。和谭作人的判决一样,官方根本不提调查豆腐渣校舍一事,而是拿黄琦所使用的“六四天网”公用电脑里的三份与国家机密毫不相关的公开文件,来荒唐地 “证明”黄琦犯了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其可笑可鄙可耻,真是令人发指。这三份所谓的“机密文件”——《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方案》、《关于举办“三个讲清楚”学习班的方案》、《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涉法涉诉信访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 》 ——经黄琦的辩护律师莫少平、丁锡奎逐一鉴别,完全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且都能在网络上查找到,与国家机密风马牛不相及。但为什么他们会用如此荒唐的判决来掩人耳目,而不及黄琦到灾区对民众的帮助和豆腐渣的调查呢?其原因在于国家机密也可以成功绑架高层政府,并和中央政府在变态维护社会稳定上达成利益的一致,从而有效地惩处那些到灾区帮助民众并着意寻求真相的人。
地方政府认为谭作人、黄琦受审被判后,必将有效地肃清揭露灾区真相的“定时炸弹”,为掩盖政府官员的贪腐,制止民众维权起着以儆效尤的作用。这样的盘算当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随着艾未未公民调查小组的加入,邓永固揭露蓬溪县高升乡官方骗取农民救灾款,北川民众委托原中央电视台编导张晓辉状告国家地震局渎职等,使得那些想完全阻扰灾区民众维权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企图,不能轻松得逞。谭作人被判之前,他清楚地知晓自己的危险处境,他说即便提笔就死,也要把真相说出来;即便为此坐三、五年的牢,也心甘情愿。这让我想起共产党早期领导恽代英为争取自由所做出的努力:“浪迹江湖忆旧游,故人生死各千秋。已摈忧患寻常事,留得豪情作楚囚。”(《狱中诗》)虽然作人不承认官方对他的判决,也没有谁愿意囚系牢狱中,但“已摈忧患寻常事,留得豪情作楚囚”,的确是谭作人和黄琦这样绝不屈服的良知人士的共同心声。
2010年2月18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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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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