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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换班: 北京市公安、司法一把手大换班

 2010-02-27 23:4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6

北京市26日召开的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北京市公安,司法,检察院系统进行连窜人事变动,范围之广颇为罕见。

据新京报报导,26日,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免去马振川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一职。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傅政华升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是刑侦出身,曾任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后调北京市公安局,主抓刑侦和禁毒。

会议同时免去吴玉华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职务,任命于泓源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会议同时任命8位区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峰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生明为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守良为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索华为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蓝向东为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旭东为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平为密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铁军为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除了公安,司法,检察院系统一系列人事变动外,会议还通过任命孙康林为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免去黎晓宏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孙康林曾任大兴县县委书记,市体育局局长。

会议还免去史捍民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任命陈添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官方报导没有提及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等人被免职原因。但北京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去年3月即传出被调查一说。消息称:黄光裕案,王益案案发后,大陆公安部门多人涉案,除了公安部前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曾担任奥运北京安保指挥中心总指挥、一时颇为叱吒风云的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马振川,也是其中一个。

去年5月,香港明报引述大陆网站消息指,市委常委马振川不再兼任市公安局长一职。但之后,马振川仍多次以市公安局长之职在媒体上露面。

对于被免职的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去年4月,北京著名律师李劲松曾向中国大陆审计署举报吴玉华等人涉嫌巨额贪污受贿一事。

李劲松律师提供的资料显示,北京市司法局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副局长董春江律管处长萧骊珠等相关责任人,在2002年至2008年七年期间,利用自已实际掌控着北京市律师协会2002 年至2008年“七年期间至少高达2亿5千9百万元”巨额会费支用权的便利,以“办公用房租金”名义向北京律协非法索收了533万元巨款,以“现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费”名义向北京市律师协会非法索收了483万元巨款,共计非法索收了1016万元巨款。李劲松律师认为以上已涉嫌单位受贿罪。

另据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5年的调查报导,吴玉华还是参与迫害大陆法轮功学员及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的直接责任人之一。

据悉,中共江氏集团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主管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和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局的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玉华对发生在北京市监狱、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普遍的酷刑和虐杀负主要责任。

此外,被免职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也曾负责2002年北京市迫害法轮功的行动和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奥运期间,北京借奥运大批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作为奥运安保协调小组副组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马振川是涉案主要责任人之一。

来源:据新京报 大陆香港媒体报导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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