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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青年因在网上参加海外政党被判刑

 2010-02-10 21: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8

一名20岁的深圳工厂保安因为通过互联网参加了被中国政府禁止的总部设在海外的政党中国民主党而被判处入狱18个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他有罪的罪名和最近被判入狱11年的著名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刘晓波一样,都是根据“颠覆国家政权”这项被海外法律专家认为定义模糊的法律。

薛明凯2009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时这位从山东来到深圳打工的小伙子只有19岁。在他被逮捕一个多月后,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6月15日批准逮捕薛明凯,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检方说,薛明凯2009年2月与总部设在美国的海外民运组织中国民主党的谢万军联系,并于2009年4月12加入了中国民主党。检方还指薛明凯在2006年7、8月间在网上与友人商量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未果。

*国际关注*

薛明凯被审判和判刑的消息受到国际媒体的关注。美联社,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西雅图太阳报,以及香港和台湾的媒体都报导了这条消息。美联社的电讯说,薛明凯是最近几个月被中国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而监禁的人士之一。批评人士说,这项罪名定义模糊,经常被政府用来压制持不同政见者。

薛明凯母亲通过电话对美联社记者说:“这是非常邪恶的,我们的国家,人民没有人权。”

深圳维权人士张津郡说,这个案件反映出中国政府的虚弱。

他说:“我个人认为,这个政府现在太虚弱了。我当着警察的面就说,你们政府现在不是很强大,而是很虚弱。如果你们强大,就不会这样了。你们容不下不同意见的声音。不管是刘晓波也好,谭作人也好。还是黄琦也好。此外,你们赶在年前办这件事情,你们有人性没有?”

人权团体曾表示,薛明凯可能会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薛明凯接触的另外3人,也分别在辽宁,湖南和湖北遭到逮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受审。美联社报导说,辽宁和两湖的案子无法立即加以核实。

*只能合作 不得竞争*

中国自称是一个实行多党合作制的国家,并且正式承认并允许少数民主党派的存在。不过这些民主党派只能充当顾问,提供咨询意见,而不能成为执政的共产党的竞争对手。

薛明凯的律师辩称他们的当事人是无罪的,因为成为一个政党的成员,并不构成颠覆。律师说,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

根据深圳法院公布的判决书,薛明凯在被公安机关羁押的九个月期间,共有九次讯问笔录。薛明凯供述的主要内容是:从小就看不惯一党专政的弊端,想要建立一个党来参政议政改变目前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并与2006年着手组建,但财力物力等有限,没有办法开展下去。2009年2月份,通过互联网搜索到中国民主党,了解到该党的纲领资料以及主席谢万军的信息等,并下载了入党申请书,加入了中国民主党。

*取缔镇压*

中国民主党由一批持不同政见者于1998年成立,6个月后被中国共产党取缔。其创始成员几十人被捕,并被判处最多13年监禁,大部分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

在中国民主党被镇压后,其创始成员中有一些人逃亡到美国。

薛明凯先前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中都声称自己无罪。他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说:“历史和人民将宣布我无罪。”

*加强打压*

中国最近加强了对持不同政见者的镇压。星期二成都一家法院判处调查四川汶川2008年大地震中数千名儿童因豆腐渣校舍工程而死亡的维权人士谭作人入狱5年,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去年12月圣诞节,著名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以同样的罪名被判入狱11年。

来源:VOA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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