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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青年因在網上參加海外政黨被判刑

 2010-02-10 21: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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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0歲的深圳工廠保安因為通過網際網路參加了被中國政府禁止的總部設在海外的政黨中國民主黨而被判處入獄18個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他有罪的罪名和最近被判入獄11年的著名中國持不同政見者劉曉波一樣,都是根據「顛覆國家政權」這項被海外法律專家認為定義模糊的法律。

薛明凱2009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刑事拘留,當時這位從山東來到深圳打工的小夥子只有19歲。在他被逮捕一個多月後,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6月15日批准逮捕薛明凱,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檢方說,薛明凱2009年2月與總部設在美國的海外民運組織中國民主黨的謝萬軍聯繫,並於2009年4月12加入了中國民主黨。檢方還指薛明凱在2006年7、8月間在網上與友人商量成立中國民主工民黨未果。

*國際關注*

薛明凱被審判和判刑的消息受到國際媒體的關注。美聯社,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西雅圖太陽報,以及香港和臺灣的媒體都報導了這條消息。美聯社的電訊說,薛明凱是最近幾個月被中國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而監禁的人士之一。批評人士說,這項罪名定義模糊,經常被政府用來壓制持不同政見者。

薛明凱母親通過電話對美聯社記者說:「這是非常邪惡的,我們的國家,人民沒有人權。」

深圳維權人士張津郡說,這個案件反映出中國政府的虛弱。

他說:「我個人認為,這個政府現在太虛弱了。我當著警察的面就說,你們政府現在不是很強大,而是很虛弱。如果你們強大,就不會這樣了。你們容不下不同意見的聲音。不管是劉曉波也好,譚作人也好。還是黃琦也好。此外,你們趕在年前辦這件事情,你們有人性沒有?」

人權團體曾表示,薛明凱可能會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薛明凱接觸的另外3人,也分別在遼寧,湖南和湖北遭到逮捕,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美聯社報導說,遼寧和兩湖的案子無法立即加以核實。

*只能合作 不得競爭*

中國自稱是一個實行多黨合作制的國家,並且正式承認並允許少數民主黨派的存在。不過這些民主黨派只能充當顧問,提供諮詢意見,而不能成為執政的共產黨的競爭對手。

薛明凱的律師辯稱他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因為成為一個政黨的成員,並不構成顛覆。律師說,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結社自由。

根據深圳法院公布的判決書,薛明凱在被公安機關羈押的九個月期間,共有九次訊問筆錄。薛明凱供述的主要內容是:從小就看不慣一黨專政的弊端,想要建立一個黨來參政議政改變目前中國共產黨的執政方式,並與2006年著手組建,但財力物力等有限,沒有辦法開展下去。2009年2月份,通過網際網路搜索到中國民主黨,瞭解到該黨的綱領資料以及主席謝萬軍的信息等,並下載了入黨申請書,加入了中國民主黨。

*取締鎮壓*

中國民主黨由一批持不同政見者於1998年成立,6個月後被中國共產黨取締。其創始成員幾十人被捕,並被判處最多13年監禁,大部分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

在中國民主黨被鎮壓後,其創始成員中有一些人逃亡到美國。

薛明凱先前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的兩次開庭審理中都聲稱自己無罪。他在最後的法庭陳述中說:「歷史和人民將宣布我無罪。」

*加強打壓*

中國最近加強了對持不同政見者的鎮壓。星期二成都一家法院判處調查四川汶川2008年大地震中數千名兒童因豆腐渣校舍工程而死亡的維權人士譚作人入獄5年,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12月聖誕節,著名中國異議人士劉曉波以同樣的罪名被判入獄11年。

来源:VOA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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