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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府官员苗锦鹤落马

 2010-01-27 08: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10年1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市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苗锦鹤的刑事上诉案。

苗锦鹤因贪污人民币5万元,受贿70万元而被初审法院判决14年有期徒刑。苗于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曾任上海市政府信息委综合处副处长,研究室副主任兼机关服务中心(后改制为上海汇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法院认定苗伙同他人共同贪污12万元,自己分得5万元,构成贪污罪获刑10年,没收财产1万元,受贿罪判刑9年,没收财产1万元,受贿7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刑9年,没收财产1万元,两罪并罚判处徒刑14年,没收财产2万元。

苗犯罪事实在2002年11月至2009年2月间。2002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六大,黄菊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员书记任上,升格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次年3月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陈良宇在中共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任上,升格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数月之后我被捕入狱,在2003年8月28日下午,上海第二中级法院近六小时庭审中我成了刑事被告。当时5个话筒及多个摄像机的镁光灯对着我,面对三个法官及三个检察官及律师,其中一位主控检察官是上海第二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与杨佳案同一检察官),我当庭:"批评了黄菊同志!批评了陈良宇同志!批评了韩正同志!"......

当日庭审根本没有审到我有所谓三套住宅,骗取当事人的钱以及律师乱收费,至今当局不会公布全部审讯档案及审讯影视录音资料。但陈良宇们在制作一个半小时《党在我心中》的影视片在全上海中共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播放了一年半(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中共保先教育期间)。

直至今日,中共上海当局的某些人,操纵混迹于上海(包括个别香港、美国)访民中的"黑恶势力" 人员在大街上散发《党在我心中》的片断,且经过了篡改删节许多原影头。这些受中共上海特务操纵的人员,无限夸大自己的"冤情" 向政府施压骗钱,向市民和访民骗钱,向国际社会骗钱。现有一知名访民透露:自己在一个月中就被这些"访民领袖"骗走一万元电话通讯费。

上海与重庆谁更黑?日前, 官媒透露上海3500名局级干部已完成向中共上海纪委申报购房资料, 俞正声讲话要上海制定官员购房规范行为的文件。俞正声今年65岁,2012年中共十八大时已达68岁, 看来升官无望,能保住安稳渡过上海世博会已是个太平官。3500名局级干部数字比2009年4月公布二千名局级干部数字多了1500名。

去年4月,我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认为,上海70%的局级干部,50%的处级干部在低价购房的问题上,已涉嫌触犯刑律。上海苗锦鹤处长贪污5万元就构成10年罪,受贿70万元构成受贿罪9年,没收财产1万元;两罪并罚14年有期徒刑。现在上海每平方米住宅1万元以下几乎见不到,那么3500名局级干部以及他们的配偶,父母及子女、亲友用超低价格购置市场化价格的商品住宅的资料何时公示?何时接受民众监督?

若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为了确保稳定,不去处理此事还情有可愿,但上海世博会之后,胡锦涛仍不在上海进行常态化的有序打黑,恐怕不仅二千万上海市民不答应,全中国七千万党员不答应,13亿国民不答应。

中华文化中有面相学一说,看中共领袖接班人习近平与华国锋一样朴实忠厚,但在33年前的1976年10月,华国锋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一举粉碎"四人帮"(实为上海帮)。若中共十八大后习近平法学博士能像华国锋一样再干一件惊人之举,粉碎新上海帮,那么大陆可能像台湾一样进入"法官治国,律师治国"的新时期,告别工程师治国的历史。苏共亡党就亡在"工程师治国"的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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