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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京:李庄案的深层意义

作者:梁京  2010-01-13 17:4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上周宣判的李庄案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从知识分子主导的舆论看,薄熙来赢了官司,输了道义。因为他对李庄案的明显操纵,他为陷害李庄而不择手段,特别是他对法治理念的轻蔑,激起了许多法律人和知识人的愤怒,损害了他的开明形像,不利他的政治前途。

但这里有一个深层的问题:薄熙来为什么敢这样做?现在看很清楚,从下决心在重庆打黑的第一天开始,薄熙来就没把三十年来法制程序的进步放在眼里,而是回到了文革时代"运动办案"的传统。薄熙来的这个决定体现了他的价值取向,也包含著他的一个大判断:那就是自欺欺人的改革已无法继续,只有"动真格"的政治家,才有胜出的可能。

早在李庄案发生前,旅美法学家冯像就看到了薄熙来"唱红打黑"给职业"法律人"带来的伦理困境。冯像对在中国"伪改革" 中那些能够左右逢源的"知识分子"做了深刻的批评,他指出,在长达三十年时间里中国法治和教育未能取得实质进步,反而倒退,标榜信奉自由的知识分子难辞其咎。冯像指出,中国的"伪改革"造成了一种"打左灯、向右转,说的和做的不一致,场面上的口号不是真实运作的规则"的大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如鱼得水的人,都是人格分裂的",他们"关起门来都喜欢高谈自由、民主、宪政、人权",但在生活中却离不开专制赋予的特权,因而情愿和不情愿地沦为专制的奴才和工 具。

李庄就是这类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按照最新一期《南风窗》的说法,近年来他所代表的"有背景"的"北京律师","已经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品牌',一方面,他们在很多敏感案件中,挺身而出,坚持法制,勉力推进中国司法进步,另一方面,他们又被认为身处京城,与最高司法权力有著千丝万缕的联系,凝结专家资源、媒体资源来干预司法"。

李庄在薄熙来的操纵下被判入狱,不仅是他本人的悲剧,也是他的那些不得不奉命行事判他有罪 的法律同行们的悲剧。李庄案以最戏剧性的方式,印证了冯像所指出的中国法律人和知识人的困境。李庄们的更大悲剧还在于,相当多的民众对他们的遭遇既不理解,更不同情。也就是说,薄熙来虽然被自由知识分子认为是道义上的输家,但很可能在更多底层民众的眼里却是道义上的赢家。

如果事情果真是 这样,那么李庄案对未来中国的意义是十分严峻的,因为这意味著21世纪出现一个全面法西斯化的中国确有可能。未来中国的真正危险,其实并不来自薄熙来们有 什么样的政治野心,而是来自缺少足够数量追求法治和公正的知识分子,能像薄熙来那样横下一条心,用行动来争取民众的支持。

中国确实有一批义无反顾、起而行道的知识分子和法律人。《南风窗》的评论中就提到了公盟的创始人许志永。许志永代表了一群全身心投入弱势群体维权的公益律师,他们低调而执著地为那些最弱势的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还有像艾未未这样的勇者,高调挑战当局的不义,冒著被"人间蒸发"的危险,与公检法"较真"。不过,看过艾未未们制作的《老妈蹄花》,你不能不对他们的品格和勇气由衷敬佩的同时,也不能不产生忧虑,面对如此强大而又蛮不讲理的专制政权,这种"以卵击石"的英雄行为如何能动员与之抗衡的力量?

最近读到前不久被当局解除公职的范亚峰的报告,看到了一个同样坚定的有思想影响力的自由知识分子代表。范亚峰认为,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最大的板块(基督教家庭教会)和党国的碰撞"阶段,"如果家庭教会的板块不能够被党国控制,那么可以不夸张地说中国的民主转型打开了一个突破口。而这个突破口的打开对于整个中国社会和世界格局影响都是巨大的。"

李庄案说明,决定中国未来的制度博弈已在实践层面打响。薄熙来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著手建设一个没有法治的"公平社会"。只有更多真正信仰法治的知识人和法律人像范亚峰那样投身民间,诉诸行动,才可能为中国赢得真正光明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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