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声入耳就要事事关心

无锡东林书院门前的对联写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们好多国人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就把这个对联熟记在心,很多人为此塑造了自己人生的理想。但是,东林党人们下场极其可悲。东林六君子不光丢了性命,死后还被刽子手们割下喉骨,各自密封在小盒中,敬献给大太监魏忠贤。魏忠贤竟然将六人的喉骨烧化成灰,与太监们争吞下酒。

"东林六君子"不是第一个被割喉骨的,也不是最后一个。张志新因为批评毛泽东被判处死刑,临刑前被几个大汉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到今天,中国的专制手段花样翻新了,融入了一些文明因素,但是中国社会专制的本性并没有改变。从前因为言论,焚书坑儒是家常便饭,诛灭九族也司空见惯,现在呢,国人依然被变相割喉。

2008年2月,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警方做出"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结论。严母林秀英却坚持女儿系被多人奸杀,开始上访,要求"明查此案,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2009年6月,福州多位网民因用文章、视频的方式记录下林秀英的说法并在网络传播而遭拘留。近日,其中三位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在福州马尾区法院被推上了刑事被告席,涉嫌的罪名是"诬告陷害"。

这一事件发生后,因关乎公民的言论权利问题,而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海内声援四起,海外舆论大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们不能不质疑福建省司法部门:我们的宪法号称高于一切,就你们的做法来看,它的权威性何在?我们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签字国,我们对文明世界的承诺又何在?

也许严晓玲案的真相并不明朗,也许严晓玲案并不如网络上传播的一模一样,但这并不妨碍人们表达的权利,因为言论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做出的结论,普通公民完全可以质疑,就严晓玲案来说,严母完全可以质疑政府方面做出的结论,她有这个权利;严母的若干位网民朋友也可以质疑政府方面做出的结论,他们也有这个权利。如果要求人们的话语必须和政府保持一致,那就不是言论自由。

假定那些帮助严母进行记录并传播的网民说错了话,他们也是无罪的,这些发帖和转帖的公民不是什么应该被公诉的犯罪嫌疑人,恰恰相反,是福建省的相关司法部门在枉法作案,对这些善良公民进行恶意的报复。就古代来说,帝王将相都说错过话;就现代来说,政治领袖和某些政党都说错过话;就目前来说,周老虎、躲猫猫等事件中,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言之凿凿的结论,事后都被证明是错误的。甚至连一些政党都在长年封杀真相,谎话连篇,凭什么强求一些善良的普通公民每一句话都百分百正确?

我们看到,每每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做出错误言论,引起公众批评的时候,没有相关的责任人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责任,现在我们又看到,福建省的司法部门却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触犯众怒,追究几个发帖和转帖的善意公民的刑事责任。每一个闻知此事的中国公民都在焦虑地看着这一切,等待司法判决,同时,我们也感到的是心寒意冷。如果严晓玲案中发帖和转帖的这些善意公民被判决有罪,那么我们会感到自危,因为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可能说错话,发错帖子,每一个中国人都因此而随时面临着被政府指控的危险。我们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国度,我们不想封住自己的嘴,不想"道路以目",不想人人自危。

法治的精神是平等与公正,司法独立是保证法治精神实现的根本途径,如果司法不独立,我们不相信它是公正的。我们希望司法能够独立,不要成为某些权贵打击报复公民的工具。如果法律不能给人们带来公正,人们的自由和权利还能通过什么保证?如果法律不能给人们带来公正,难道一定要把人们逼到街头?

公权是什么?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公权是公民权利通过正当程序的合法出让,但是思想权利和言论权利并不属于出让的范围,理应由人们保留。如果公权侵犯了人们的思想权利和言论权利,那么公权就属于越界,等同于对人们的奴役和绑架。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希望政府和司法机关能够保护我们的权利,而不是非法限制和剥夺我们的权利。我们愿意遵守《宪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也希望政府信守对《世界人权宣言》的承诺,做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合格政府。

思想权利和言论权利是中国人民不可被剥夺的权利,我们有必要为此警示和约束各种胡作非为的公权,使其尊重人民,尊重《宪法》,尊重《世界人权宣言》。为了宣示捍卫自由的决心,我们必须关心遭到不公正待遇的这八位公民,因为他们的命运里包含着我们的命运,因为他们的自由中也包含我们的自由。我们希望自己生活的国家是一个文明的国家,不要叫每一个国人在说话的时候,都下意识地去摸一摸自己的喉咙。

我们必须再一次要求,第一,要求福建警方和相关司法部门应迅速释放因言获罪的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等多位公民,并对以取保候审等方式释放的多位公民解除取保候审。对八位公民进行公开道歉,并及时给予国家赔偿。第二,要求福建警方和相关政府部门深入学习《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在学习中深刻认识公权的属性和局限,彻底停止并杜绝一切侵犯人权的非法举措,在此基础上扩充科学发展的视野,建立和谐稳定的文明社会。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天下事,声声入耳就该事事关心,事事关心就该口口相传,口口相传才能辨明是非,辨明是非才能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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