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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记 冤屈录 唐福珍书

作者:饕餮  2009-12-03 13: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余作新史记久矣,又不作者亦久矣。作也不胜其记,不作则不胜其愤。前此,余也曾作"恶政列传"数篇,拆迁之恶累累在牍,三年迩来荼毒滔滔。己丑乃大典之年,煌煌典仪甫卷甲,汹汹拆迁又鸣金。巴蜀震后伤犹在,恶政挥刀向草民。

唐福珍女士,蓉城在籍之草民也。世居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薄有家产,无非勤力于朝夕;三层小楼,冀望传承乎后世。未料当局有大兴土木之案,唐氏家宅当其道,吏员等挟威商于唐家,无非以小补之计劝诱,以党国大局恐吓,而唐氏不为所动。威逼劝诱数匝未果,当局乃于十一月十三日晨裹甲而出,于唐家擂鼓布阵,其势也汹汹,其阵也密密,皂者城管,盔者警卒,腆肚者、叉腰者、油头者辈,无不面目狰狞;破拆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尽皆舞爪张牙。

唐氏大愤,登楼顶,张国旗,据理力争,斥其无道。是时也,血色之旗风动于上,兵戈之阵环列于下。唐氏居高临下而呼天,恶吏面旗斥骂以抢地。唐氏忽以汽油淋漓其身,期以自焚阻遏铁甲之攻,未料腆肚叉腰者擂鼓鸣金,铁甲隆隆向民居,五星之旗风中泣。唐氏悲愤无状,再以汽油淋身,遂点火自焚。是时也,油焰腾空,唐氏被火,家人惨叫,旁观者呼,而恶吏并城管警卒等木然环列,竟无援手者,亦无停攻之令。未及,唐氏焦烂于国旗之下。

唐氏燎焦入院,警卒密布医馆,亲人等竟不得探视,吏员曰"须得上峰首肯"云云。数日后,唐氏不治,含恨而亡。有金牛区城管吏员钟昌林者告世人曰"唐氏乃抗法者也",是故,则唐氏之死,乃咎由自取者也。

论者曰:唐氏自残,究属不智,或曰:唐氏之死,或可遏阻拆迁恶政焉尔。余则谓:皆非也。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家园毁于恶政,则生不如死,冥界幸无拆迁之祸也。唐氏燎焦之躯甫离楼顶,铁甲森森之阵昂然攻入,唐家哀号之声犹在,家园顷刻之间荡平,唐氏饮恨离世未几,恶吏腆肚指斥随即。以是观之,则唐氏之死,无碍盛世之光鲜,难阻拆迁之大势,不敌恶吏之汹汹,惟余草民之瑟瑟,如是而已,岂有它哉?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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