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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保障“民告官”?(图)

 2009-11-18 08:4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访民北京西单闹市喊冤

为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现象,最高人民法院11月15日发布《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凡是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可诉性事项,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民告官"。并指示各级人民法院重视和加强行政案件受理,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以切实解决 "告状难"问题。

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近3年来"民告官"现象调查报告,指出"民告官直接胜诉率不超3%"。而11月15日深圳有关部门公布的"14种非正常上访行为" 更可看出"民告官"之大不易。《意见》中虽提及"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充分理解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根本属性",但执法者若缺少了秉公处理不畏强权的道德勇气,这句话对"告官"的民众而言仍是流于形式的一席空话。

近年来,维权事件曾出不穷,所涉及的问题从医疗、人身安全、产业征收至宗教信仰等,不一而足,但能获得合理解决的几乎是微乎其微。民众在无计可施、无处讨回公理时,只有借助上访或依赖能曝光其冤屈的网络媒体。

中国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在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前夕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他不就是为三聚氰氨受害家庭讨说法吗?不就是在行使他的人权吗?何以祸从天降在家中被警方强行铐走?

引发大规模群体抗暴的湖北石首事件,非正常死亡的涂远高最后以自杀结案,尸体被官方强行火化。这冤案就真能如此平息?上海司机孙中界遭"钓鱼执法",在民说不过官的情况下,最后愤而砍小指表清白。这不正说明"民难与官斗"、"民告不过官"吗?

为反抗地方政府非法强制拆迁而进行维权活动的段春芳,10月23日在不出示案发录像,也不采信律师辩护意见等严重违反司法程序的情况下,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这又是一则"民告输官"的案例。

高智晟,北京的维权律师,他曾处理过多宗民众维权案件,多次控告地方政府和上书政府高层,要求改变对法轮功等群体的处理手段。今年2月4日,他在陕西的家中被带走,至今下落不明。他的"人身权"获得保障了吗?此外,因信仰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或迫害致死者更是人数众多,他们的生命财产权又在哪里呢?

维权意识的觉醒和法治意识的增强,"民告官"案件不断上升。但"民告官"的权利若只是表面形式,本质上却依旧官权难撼,甚至官权可以侵入司法,而那些被黑社会欺凌的人,被官员欺压的人,被剥夺信仰的人,依然是屡诉屡败的话,则该《意见》只是徒具空文暂时平息民怨的障眼法罢了。但不可忽视的是广大的群体事件,众多的沉积冤案在未能获得积极有效的处理下,则必将成为压垮中共政权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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