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最高检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范围由原来的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相关记录将不可删除或变更,据称此举旨在威慑商业贿赂。(9月13日〈人民日报〉)
"行贿黑名单"有没有跨国企业?
行贿犯罪档案也被称为"行贿黑名单",公开查询既有利于遏制行贿犯罪,也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之前,这个黑名单仅覆盖建设、金融等五个腐败高发领域,现在扩大到所有领域,显然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更加积极的警示和威慑效应,有力地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据最高检今年5月份披露,"行贿黑名单" 查询工作自2006年1月开展以来,三年来共受理查询57311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0505家,个人48741人,其中有254个单位和224名个人分别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置。我相信扩大查询范围后,受理查询的次数、涉及被查询的单位和个人会更多,期待检察部门不断完善这项工作。
但扩大黑名单查询范围对商业贿赂有多大威慑力,现在还无法判断。从相关报道来看,不少行贿人即便是上了"行贿黑名单",生意照样很红火。也就是说,"行贿黑名单"很多时候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
究其原因大概有三点:一是行贿人上了"行贿黑名单"后,就会成立新的公司继续行贿,以金蝉脱壳的方式逃避黑名单的影响;二是"行贿黑名单"查询者寥寥无几,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行政执法等机构对"行贿黑名单"不够重视;三是个别官员通过各种关系和渠道,为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说情,为这些企业或个人继续进入市场或者继续行贿提供便利。
正是由于"行贿黑名单"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所以在城镇建设等领域行贿成为顽疾,不仅涉及行贿的企业多,而且行贿金额巨大,行贿手段多样。就拿我比较熟悉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几乎没有不行贿的,但有多少开发商因行贿而影响其继续发财致富呢?反而是行贿越多受益越大。
因此,在我看来,扩大"行贿黑名单"查询范围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须让"行贿黑名单""硬"起来,有很强的约束力。如何"硬"起来?我以为,首先要不断更新"行贿黑名单"。即便是一些行贿人注册了新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其家人的,也应将其新注册的公司补充录入查询系统。
其次是要让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机构主动查询"行贿黑名单"。有检察官建议,检察机关可以会同其他职能主管部门,在招投标、项目审批、设备和材料采购中制定"廉洁准入制度",进行强制查询。我以为,"廉洁准入制度"应该作为"行贿黑名单"的配套制度。另外,要防止某些官员为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说情。
最高检称,"行贿黑名单"扩大到所有领域,令人振奋。我更关心的是,近年来在华行贿十分猖獗的跨国企业有没有纳入"行贿黑名单"?据安邦集团不久前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如果"行贿黑名单"漏了跨国企业,无疑让人十分遗憾。
众所周知,跨国企业在华行贿十分猖獗,但在我国似乎很少得到应有惩罚,绝大部分逍遥法外。造成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是,有关方面对跨国企业往往是另眼相看。我以为,"行贿黑名单"应覆盖所有特权企业,比如央企、跨国企业。否则,"行贿黑名单"就会被公众认为只打"老鼠"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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