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宣传部的“创新”

【看中国记者张颂宇综合报导】云南省宣传部又有创新。日前云南省陆良县发生一起在建煤矿因施工与当地村民引发纠纷,百余群众与维持秩序民警发生冲突。28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导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创新: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云南省宣的这份通知要求,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媒体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不能在有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作出的情况下就随意给事件和群众定性,要尽量避免使用定性式语,禁用、慎用"刁民""恶势力""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容易激化矛盾、群众反感的用语。

通知还提到:"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矛盾的焦点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上,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罕见地承认,"实践证明,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绝大多数群众是讲道理的。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责群众,甚至给上访群众乱扣帽子。"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说法,新闻媒体也应该拒绝报导。

云南省委宣传部称,发现了新闻报导中这些刺眼用语,因此下发紧急通知,提请有关媒体予以纠正。

该措施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推动的,伍皓是记者出身,原任新华社云南分社的副总编辑。出任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后,屡有创新,颇受国内媒体圈瞩目。

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匿名 网民身份发表新闻事件看法

任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的伍皓,创新之举还不只这些,从7月7日起,伍皓就以网民身份"求真的力量"在猫眼论坛上连续发贴,就"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和网友沟通。

但是伍皓任职的云南省,云南媒体对"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全部禁声,连“快报事实”都做不到,并处罚最先报导该案的两家报社总编、编辑和记者。另一方面指责凤凰卫视、南方人物周刊等媒体和记者报导的瑕疵。

伍皓在网民与禁声媒体的长官角色中转换身份,这种"官方立场,民间姿态"着实难为。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身份在网络上浮出水面,让人相信当局在网络潜水、匿名的当事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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