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开胸验肺”能否验出社会良知

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并先后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诊断为尘肺(尘肺为职业病),但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被诊断为肺结核。张海超对此强烈质疑。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张海超做出了惊人之举,2009年6月22日,他到郑大一附院做了开胸手术,以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

我注意到报道中这样一个细节:手术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告诉过张海超,从胸片上就能判断是尘肺,再动手术没有必要,也很危险。

但在张海超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这不禁令人疑惑:同一张胸片,难道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就看不出来?还是明明看出来是个一,嘴巴上却偏偏说是二?

难道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心里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自己根本就成了有关企业的代言人?

按照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与程序,职工得了职业病,要所工作的单位开证明才能去诊断。张海超的雇主振东公司之前一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

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上访、投诉后,张海超才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很明显,让所工作的单位开证明,等于让企业自己送自己上审判庭"自证其罪",这恐怕是很少有企业愿意做的。

"开胸验肺"的悲壮也暴露出长久以来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唯一"性和"指定"性让职业病的诊断成了"独门生意"。

如何判定全是自家说了算,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即便指鹿为马谁又能奈我何?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

同样,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即便"有幸"得到诊断与承认,其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仍是个漫长的过程。

同为振东公司工人的张喜才2006年11月被诊断为"尘肺Ⅱ+期",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

孙志刚的死换来了收容遣送条例的废除,张海超"开胸验肺"能不能换来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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