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抑房价 拟征收物业税

平抑高房价,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计划在2010年前推出物业税的可操作方案,整合现行的土地、房屋等相关税费,但暂时不会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范围,所有收入仍归地方财政。

今年5月底,中国国务院公布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包括"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内容,并要求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具体负责。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当前房价快速上涨主要是由投资需求带动的,而开征物业税从长远看可增加房地产持有者的成本。

他说,由于物业税开征会给市场一个针对民宅征收物业税的预期,这会促使部分投资者放出一些房源,推动楼市价格回落。

至于物业税征收的具体方案,刘桓预估,官方首先会开征商业地产的物业税。目前的"空转"模式基本上是以物业税代替现有的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收后可用平移税赋的办法,不增加企业负担。随后,再逐步向"豪宅"征收,最后才会向普通民宅征税。

在税率设计上,刘桓表示,物业税税制的基本思路是弹性税制,初步构想将会把民居分为自住和投资两种类型,对于个人拥有的第一套住房将免税,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将根据他拥有房屋的数量征税。

不过,刘桓坦承,目前对个人名下拥有住房的资讯统计不是很全,特别是各地购房者资讯尚未联网,异地买房数量暂难统计,预计短期内对民居开征物业税还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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