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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直击】东郊民巷17号上访记录

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元月13日

作者:唐元源  2009-07-15 20:5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北京访民

2008年12月29日,7:30起床,步行到北京太平街市场买早点,过街坐106路到崇文门内站,也就是同仁医院下车,过天桥。同仁医院就是东郊民巷1号。

顺着右面的门牌寻找,见13号和15号十字路口,停着一辆警车。东交民巷15号,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门前有一位武警站岗,10:00许,找到东郊民巷17号,17号正门、侧门的铁窗口里都露出一张张杀气腾腾的脸,门外街边站着两个人,身穿便装,但可以看出是警官。

我问警官:"请问,这是总理住处吗?我是上访的,有一份材料要上交总理,要怎么才能交上去?"警官说:"我们在这里执勤都见不到总理,你能见到吗?"我说:"我是交材料进去,不是见总理。"警官对着对讲机讲了几句,街口的警车开过来了,叫我上车,车开至街口停下(离17号约100米)。

车上的警官问我:"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我说:"顺着同仁医院数过来的。"他说:"你知道17号是什么地方吗?"我说:"总理住地。"他说:"谁告诉你的?"我说:"上访时听人家说的。"他笑着说:"你踩点很准。"

另一警官电话联系后,一辆20路大客开来,上车行至同仁医院后的平房,办手续才知是东郊民巷派出所。

在派出所登记,与警官交谈,警官问:"你为什么去17号?"我告诉他:"我2007年10月10日初访,案件转到北碚,地方不理,所以2008年10月10日去了新华门,送回北碚被拘留10日。根据事发地处理原则和一罪不二罚原则,想不通为什么被拘留,所以找总理反映。比如今天,事发北京,如果你们拘留我,我无话可说。"警官笑了笑,说:"我们送你去马家楼派出所,也就是国家信访局,你没犯法,我们不能拘留你,但要训诫,以后不能来了。"我问:"为什么送回地方去拘留?"警官说:"如果你在北京犯法,我们会处理,送回地方拘留是地方的事。"我想也对,是不犯法,巷口没有平民与狗不得入巷的牌子。

在去马家楼的这辆大客车上,有一司机、两警官、我和福建福州市的上访人叶明锋先生,共计5人,11:50许到了马家楼派出所。

中午发两馒头一包咸菜,晚上又发两馒头一包咸菜。22:00过后,重庆市驻京办姓孔的和周勇来接,很凶。

接出房间后,推我上"京HJ0518"车后座,车开出马家楼派出所约10米就停了下来,孔、周二人上车,对我一顿拳打脚踢,边打边说:"你到北京什么地方去了?""天安门是你去的地方吗?""你以为老子没事做,这么晚来接你?""你还敢告公安,我看你是脑壳进水了!""说!你去了什么地方?不说打到你说为止。"打了大约15分钟,两人打累了,才停了手脚。临去时凶狠的说:"今后再到马家楼,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姓孔的交代北京黑店打手:"今天晚上不要他睡觉,叫他数星星。"后扬长而去。

在三个打手押送下,车行约40分钟,到一处铁门深锁之地,下车后我感到左耳上方、左太阳穴、左眼很痛、肝区、胃部也痛,有些想吐,睡不着。按重庆驻京办孔、周二领导的吩咐,不能睡觉,数星星,只能站在房门外,黑店打手搜去我的手机和身份证,又是一阵脚踢,押我会房。第二天(12月30日),我洗脸时觉得毛巾不能接触左脸,照镜子才知:左脸、左太阳穴肿得很高,左眼眼眶青肿,看上去像熊猫,几乎睁不开了,衣服也烂了。

30日,31日,我多次找了黑店姓周的负责人,请求出于人道考虑,送我去医院治伤,并告诉他:我的肝区、胃部痛、头痛欲吐的症状。周说要告诉重庆驻京办。过了半小时,他告诉我:已与重庆驻京办谈了,主经办叫买消炎药。一小时后,买来一瓶头孢,我坚持要上医院,他就不与我谈了。我不知道他们给的药是否安全,只吃了自己带去的去痛片。在此关押的四天中,打手们每15分钟就要查我一次,非常严格。

我发现:该黑店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原是该镇干休所,进院即失去人生自由。房子东、北、西三面布局,南面是大门,两进,院中有六棵柿子树。有两辆专门接上访人的金杯牌车,车牌号是"京HJ0518""京M10167"。我出门后回头看门牌:无,向右看有高压线,向左转约40米有一干枯的小河。

2009年元旦,北碚区公安局信访科张科长来找我做笔录,重温了东交民巷派出所的训诫书,书上的四条都说明我没犯法。张科长问这是什么地方时,黑店告诉他是"国家信访局非访服务中心",但没告诉具体位置。

2009年元月2日下午,黑店用车牌"京HJ0518"送我和重庆市、永川区的王祥邦先生到北京西站,顺东长安街西行,到东二环后转南二环,再转西二环,到北京西站二楼,北碚三领导押送我上T9次列车回北碚。

3日下午5:00许到达重庆站,上了来接的专车,两警察押解到歇马镇派出所,两协勤押我去北碚拘留所,又拘留了10日。
2009年元月13日,拘留期满,北碚区信访办送我到重庆站,上了K169次列车,23:00许回到贵阳,见到了妻子和女儿。

有趣的是:
1,我在北京黑店共四天,黑店收了北碚800元,接、送各300元,黑店又收北碚600元,共计1400元,还号称"国家信访局非访服务中心",实际是一个非法收钱、关押中心。
2,我2008年12月29日被打到2009年元月13日,多次请求去医院就医,均被拒,这就是中国特色人道主义。中国官员违法殴打信访人,中国警察配合默契,又违法拘留,对于签署了国际人权宣言的国家是莫大的讽刺,这就是和谐、太平盛世。
3、中国官员的作为,可以说连他们对他们的国家都不忠诚,想起他们在进入共产党时举着拳头宣誓的誓言,原来全是假的,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头痛的病没有及时医治,伴我后半生是必然的,这是做中国人的悲哀!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人:唐元源
身份证:510215196202191611
手机号:13087838224
2009年元月16日记
2009年2月20日打字、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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