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报导,全国政协第11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今天通过决定,免去广东省前政协主席陈绍基所担任的第11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第11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政协常委会19日上午在北京闭幕,闭幕会上通过这项撤职令,认定陈绍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共中央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29 条和第16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决定。
今年4月16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陈绍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陈绍基领导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4月23日,政协第10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免去陈绍基省政协主席职务和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议。
今天闭幕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同时通过一项决定,授权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对中共中央已作出处理决定的违纪违法全国政协委员,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待召开常委会议时進行说明并予以追认。
知情人士透露,授权决议主要是针对陈绍基的问题。此前4月,陈绍基已经被中央免职,但按照全国政协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召开的时间惯例,陈绍基的全国政协职务要到常委会期间才能免去,这期间的空档期容易给外界错误联想。
另据报导,陈绍基丢官下台,与正在接受调查的前国美电器集团董事会主席黄光裕,前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案件有所关联。
陈绍基是黄光裕案爆发后,首位涉案被查的正省部级官员。也是继广东省人大前副主任欧阳德以来,第二名因经济问题被拉下马的省部级高官,同时是广东30年来首位中箭落马的正省级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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