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马英九今天接见国际透明组织台湾分会理事长洪永泰等人,以两项国际人权公约转变成国内法为例,希望思考透过此模式,将联合国反贪污公约变成国内法,让反贪污环境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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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总统说,日前批准丶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把它变成国内法,这个模式在国际法学界引起广泛兴趣,也让大家思考到联合国反贪污公约是否也可做同样处理。
他说,尽管中华民国从未签署过联合国反贪污公约,但这不能阻止希望把它变成国内法的意愿。马总统指示法务部积极研究,强调此举如果可以成功,所带来的意义比把联合国两项人权公约从国际法变成国内法更大。
马总统表示,中华民国从1971年失去联合国代表权後,不但联合国推动的公约都无法参与,也无法批准,甚至以前已经完成签署丶批准的公约,都在中共进联合国後,在中共要求下,已全部遭到涂销。
总统认为,政府把国际公约和多边条约转换成国内法,最重要的目的不是寻求外交突破,而是让国内的法律环境和国际接轨,也让其他国家深刻了解到,尽管台湾无法签署或批准公约,双方仍可透过这个管道适用法律。
此外,也可让法院丶检察官丶律师了解,一旦把国际法转为国内法後,人民就可要求直接适用,这个意义很大。
马总统说,像反贪污公约,人民看得到丶吃不到,但如果变成国内法,就可直接要求,这对政府也会造成压力,相信对国内反贪污环境的国际化,也很有帮助,这也是提高台湾国际能见度的重要作法,对任何一方包括大陆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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