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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来稿:中共专制政权践踏人权的又一例证

作者:杜阳明  2009-05-08 23:1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承共产党青睐,赐我四次刑拘,一年半劳教,二年半徒刑,由于没有感谢皇恩浩簜,饶我不死,更没有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所以无法改变践民的光辉形象和命运,虽没有像冤民大同盟法律顾问郑恩宠那样被重兵把守,不准随便走出家门,暗控的既定方针笼罩着我。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忠的威胁(杜阳明上北京,去一次抓一次)在实施中。

蒙受反动政府二年半黑监狱的酷刑折磨与人身伤害,尝试着运用共产党法律赋与我的权利進行申诉,再审申诉状呈交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致今如泥牛入海,曾记得2005年在冤民田宝成的陪同下,向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法官马浩方大人接见自述词如下:"我是政府一条狗,今天叫我挡你驾,一不收诉状,二不立案,三不给任何凭证。"在号称以法治国的党天下,如此法盲的言论与行为出自一个中国法官之口,足以抽共产党的耳光,应该诏告天下,让全世界人民共击之。这样的法官治理必然出冤案,五千年的冤假错案加起来没有共产党执政60年尤其江氏集团实行"以法治国"后的冤民多。

制造如此多的上访冤民的中国共产党国,霸占着联合国常任理事席位,承认联合国宪章和宣言,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等国际公约,行为上藐视和践踏宪章和宣言,成了公认的国际无赖,国内的事情都搞不好、摆不平,凭甚么到国际舞台上指手划脚发号施令。

2009年5月2号,我重拾中断三年多的北京之旅,再不是简单的上访,目标明确:控告以江泽民为首的上海帮干将对我的政治迫害和人身伤害。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讨要公道,理直气壮地提出还我家园,还我人权。

5 月4日节后第一天上午八时半,我在人大信访站排队递送完控诉材料,再到国办排队登记,4号视窗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女接待员,不肯接收我的控告材料,在我的抗议声中勉强收下,但并未输入电脑,并且不顾我的抗议离开工作室,(本人曾多次见过两办工作人员将上访人的书面材料扔進废纸娄)我被迫参加集访拉卡登记。

在大栅栏吃完中午饭,我准备再到公安部、司法部、中纪委、监察部等处送材料,在天安门广场外西南角处的厕所如厕后,刚走出厕所即被北京警察盘问,因包内搜出上访材料被"请"進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软禁,继而被送往集中营--马家楼,最后被软禁在遣送站的翻版--接济站从5月4日午后2点至5日晚7点被软禁了 29小时,回沪后又被送進上海集中营--府村路救济站,最后被芷江西警所王新民警员非法强制传唤作笔录,恢复自由时已是5月6日中午11时15分。我花去精力、财力依法上访,得到的仍是"莫须有"。

我强烈抗议中共政权假民主真专制,说一套做一套的反动政策,上访能不带材料吗?能不到北京吗?能不走马路吗?这算非法上访吗?你干脆把信访视窗全关掉,被你们抢掉财产的中国人民也只有一次冤情,随着上访的次数增加,非法"罪名"也增多,我爱北京天安门也成了"罪行",刚唱完北京欢迎你才过半年,访民走过北京的马路也被诬为"非法上访"被不断"请"進公安机关强制接受训诫。不断地遭受恶警和你们聘用的社会閒散人员的毒打、绑架、刑拘、劳教徒刑。

冤、恨、怒、火、炸不平!

上海维权冤民 杜阳明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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