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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官唐兴华枉法判决事件要再审

作者:蓝天  2009-04-16 01:5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北京通州法院法官唐兴华2007年审理杨有书与樊玉花的离婚案中涉嫌枉法判决,判决中男女财产分配比例高达10:1。2007年底唐兴华枉法判决事件被国内外媒体披露,一时成为舆论的焦点。

日前,被唐兴华枉法判决的一方当事人已于近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09年4月15日通州园宋庄法庭审理杨有书几个子女财产继承纠纷案中更是体现出07年通州唐兴华法官枉法判决。

07年唐兴华审理离婚案时,曾枉法认定位于通州区宋庄土地34亩以及地上建筑物价值为零,从而枉法将该地以及该建筑物枉法判决于杨有书,随后杨有书一方于08年初将该34亩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以280万的价格出售与当地村民。

据悉,07年唐兴华在审理杨有书与樊玉花的离婚案中不但上述事由枉法判决,据知情人透露,杨有书在离婚案未结期间为少分樊玉花夫妻共同财产,竟以治疗疾病为名伪造81万假借条,随后81万借条全部被枉法法官唐兴华认可。

北京知名律师杨春玉面对唐兴华的枉法认定显得极为吃惊:"诉讼期间杨有书与自己家人伪造的借条居然会被认定,这样的法官也太胆大了"!对此民间维权人刘跃先则认为,通州法官唐兴华虽然审理了这起有史以来最枉法的离婚案,但其已经臭名远扬,国内外维权网站处处可见唐兴华枉法事迹。

此前,亦有网文报料,由于唐兴华枉法判决之事被披露,枉法法官唐兴华已经由庭长一职被贬至法院立案庭,对此记者致电通州法院010-81553520 010-81553508接电话书记员告诉记者唐兴华已调至立案庭。舆论监督致使一个枉法法官从审判庭调至全是老弱病残的立案庭是舆论的胜利,更是人民的胜利,同时也让枉法法官们知道枉法不但可耻,下场也是很惨!

"唐兴华枉法判决罪大恶极,但唐兴华仅仅由审判庭调至立案庭,这是通州法院在袒护枉法法官"有知情人在互联网贴中如是透露!中国职业举报人伍爱国则对唐兴华枉法判决一事产生极大兴趣,据悉伍爱国将联合中国民间舆论监督联盟和中国法制新闻传媒网总监刘跃先搜集唐兴华枉法判决证据,将于近日向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政法委举报唐兴华枉法判决一事。

原题目:通州法官唐兴华枉法判决续:价值为零财产事后竟成2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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