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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官唐興華枉法判決事件要再審

作者:藍天  2009-04-16 01:5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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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法院法官唐興華2007年審理楊有書與樊玉花的離婚案中涉嫌枉法判決,判決中男女財產分配比例高達10:1。2007年底唐興華枉法判決事件被國內外媒體披露,一時成為輿論的焦點。

日前,被唐興華枉法判決的一方當事人已於近日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09年4月15日通州園宋莊法庭審理楊有書幾個子女財產繼承糾紛案中更是體現出07年通州唐興華法官枉法判決。

07年唐興華審理離婚案時,曾枉法認定位於通州區宋莊土地34畝以及地上建築物價值為零,從而枉法將該地以及該建築物枉法判決於楊有書,隨後楊有書一方於08年初將該34畝土地以及地上建築物以280萬的價格出售與當地村民。

據悉,07年唐興華在審理楊有書與樊玉花的離婚案中不但上述事由枉法判決,據知情人透露,楊有書在離婚案未結期間為少分樊玉花夫妻共同財產,竟以治療疾病為名偽造81萬假借條,隨後81萬借條全部被枉法法官唐興華認可。

北京知名律師楊春玉面對唐興華的枉法認定顯得極為吃驚:"訴訟期間楊有書與自己家人偽造的借條居然會被認定,這樣的法官也太膽大了"!對此民間維權人劉躍先則認為,通州法官唐興華雖然審理了這起有史以來最枉法的離婚案,但其已經臭名遠揚,國內外維權網站處處可見唐興華枉法事跡。

此前,亦有網文報料,由於唐興華枉法判決之事被披露,枉法法官唐興華已經由庭長一職被貶至法院立案庭,對此記者致電通州法院010-81553520 010-81553508接電話書記員告訴記者唐興華已調至立案庭。輿論監督致使一個枉法法官從審判庭調至全是老弱病殘的立案庭是輿論的勝利,更是人民的勝利,同時也讓枉法法官們知道枉法不但可恥,下場也是很慘!

"唐興華枉法判決罪大惡極,但唐興華僅僅由審判庭調至立案庭,這是通州法院在袒護枉法法官"有知情人在網際網路貼中如是透露!中國職業舉報人伍愛國則對唐興華枉法判決一事產生極大興趣,據悉伍愛國將聯合中國民間輿論監督聯盟和中國法制新聞傳媒網總監劉躍先蒐集唐興華枉法判決證據,將於近日向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政法委舉報唐興華枉法判決一事。

原題目:通州法官唐興華枉法判決續:價值為零財產事後竟成2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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