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破空:既得利益,中共全部行为的出发点


既得利益者们

今年4月,中共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份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据说是中共建政以来的首份。

在 由4部分内容组成的该文件中,第一和第二部分标题都套用了联合国术语,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分别对应中共当局早 已签署却拒不执行的两项联合国公约,即,《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当局于1997年签约,2001年由“人大”批准,实际拒不执行)、《公民权 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当局于1998年签约,至今未经“人大”批准,因而拒不执行)。

纵观该文件,大量篇幅谈经济,甚至谈到“国际金融危机”,仿佛,这不是一份“人权计划”,而是一份“民生计划”,仍然以“生存权和发展权”来代替和混淆人权的本质含义:权利,尊严,平等。

在论及“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的专门章节中,只谈到农房重建、灾区就业、救灾物质分配、对遇难和失踪人员登记造册等,所有这些,对世界上任何政府而言,都不过是其份内的基本工作,理所当然。

而就在这一章节中,当局竟避而不提大地震留下的最大人权灾难:豆腐渣工程造成大量少年儿童惨死;家长寻求法律援助,竟被当局悍然阻挡于法院大门之外;当局甚至监视、跟踪、软禁乃至抓捕受害学生家长;对掌握豆腐渣证据的家长,当局竟然以“不得泄露国家机密”相威胁。

对轰动中外的中国假冒伪劣产品,该文件仅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数语,简略带过,同样避而不提其中重大的人权灾难,比如“毒奶粉事件”,当局公然禁止律师代理受害婴儿家长索赔、禁止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并同样对受害婴儿家长施以监视、跟踪、软禁乃至抓捕。

可怜这些大地震和毒奶粉的受害家长们,仅仅因为要为爱子讨回公道,转眼间竟成为政府眼中的“危险分子”或“敌对势力”!而可以肯定的是,就在灾难发生前夕,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还是这个政权的盲目拥护者。

而 这个国家的真正“危险分子”、中国人民的真正“敌对势力”----制造豆腐渣工程和毒奶粉的贪官污吏们,却在假装受处分后,又平步青云:因毒奶粉事件,被 监察部“记大过”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如今又悄然出任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比原职务还升了半级;受“行政记过处分”的河北 省农业厅厅长刘大群,则在去年11月悄然调任邢台市委副书记,今年1月又“当选”邢台市市长。

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一个大国政府,何至于此?只有一个解释:既得利益。官商勾结,官官相护,裙带关系,上下一体,整个中共集团,早已结成利益共同体,守望相护。

于是,一面冠冕堂皇地炮制《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一面肆无忌惮地打压人权:有人纪念胡耀邦,遭封杀;有人悼念赵紫阳,遭殴打;有人暗示“六四”,遭到警告;由人撰写《零八宪章》,遭到关押……

所谓《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仍然是谎言连篇的宣传,声东击西,欲盖弥彰;对外应付,对内愚弄。即便是对这份顾左右而言他、以民生取代人权的所谓“人权计划”,一年后来检视,其中的罗列,也绝对不可能兑现,绝对流于空谈。

在 这份文件中,中共假装无奈地声称:“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一切都是托词。真正的和 全部的“影响”、“制约”、“挑战”,都来自于这个政权本身,来自于这个庞大的腐败集团。既得利益,是中共全部行为的出发点。

其实,对这个政府,人们指望的,何曾要它作为?只要他不作为就行了:何曾要它维护人权?只要它不压制人权罢了。而这个政府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不仅没有维护人权,反而迫害人权,成为中国人权灾难的总源头、总祸根。

(4/14/09)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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