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国保大队的一群毫无人性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施用的酷刑手段闻所未闻。最近有知情人透露,已经超期关押3年,仍被关押在抚顺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的孙洪昌所受到的劈胯酷刑。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警察绑架了正在清原县兴隆小区室内干装修工作的法轮功学员孙洪昌,将他关押在清原县清原镇派出所。
当天晚上抚顺国保大队副队长关勇及郝建秀、赵大壮等六名警察对孙洪昌酷刑折磨。夜间十一点,他们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一个小时之后,用电棍电击孙洪昌的生殖器。然后用劈胯酷刑折磨孙洪昌(据悉关勇等国保经常用此法折磨法轮功学员,即使是60多岁的老太太也不能幸免)。关勇指使同伙将两根木棍分别用宽胶带缠在孙洪昌两条腿的外侧,不让腿打弯,然后再把孙的右腿扣在床上,用双手劈孙洪昌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二个小时,痛的孙洪昌多次昏了过去。
三十日晚上,他们又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之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时还用脚猛踢孙洪昌的左脚。酷刑折磨使孙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肿的很粗。派出所附近的居民连着三晚上都听到了孙洪昌的惨叫声。
这伙警察在折磨孙洪昌的过程中直言不讳:我们就是没有人性,你媳妇就是被我们打死的。你死了,我们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元钱(注:孙洪昌的妻子法轮功学员王秀霞,2003年5月29日,被20多名国保绑架,6月15日晚,通知家属,王秀霞已死亡。一处国保关勇在对被抓其他学员施暴时威胁:王秀霞就是被我们打死的,你们随便告)。
三十一日,孙洪昌被抬着关进了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孙洪昌的腿疼痛难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过,整整躺了一个多月。左腿、左脚萎缩,比右腿、右脚细了很多,左脚趾头弯曲,丧失走路能力。
清原县法院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非法开庭重判孙洪昌有期徒刑五年。由于孙洪昌的左腿残废,不能自理,监狱拒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不放人,也不让孙洪昌保外就医。
孙洪昌年迈的父母多次到抚顺市检察院、清原县公安局要求保外就医,国保大队长王兴传不但不放人,还说炼法轮功的给打死了也没人偿命,当初还不如把孙洪昌给打死了。有这样的人给撑腰,关勇这帮无法无天的打手更加肆无忌惮。
在孙洪昌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清原县公安局控诉科的郑志文带孙洪昌做了保外就医鉴定。有关单位已经同意放人,由于打手关勇怕他的迫害罪行曝光,极力阻挠清原县公安局放人。至今,孙洪昌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至今已经近3年了。
孙洪昌的儿子孙峰当时仅12岁,在承受失去母亲的巨大痛苦时,还要为父亲的安全担心,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2004年12月末,孙峰被确诊为白血病,于2005年8月25日在孤苦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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