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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问题奶粉案更多被告受审(图)

 2008-12-29 23:4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造成众多儿童患病

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继续开庭审理,高俊杰、薛建忠等四名被告周一(29日)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新华社报道,他们四人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有五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分别在石家庄市的行唐、鹿泉、赵县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8月,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以每吨一万余元的价格,分别从张彦章(另案处理)处购买了六吨张玉军(另案处理)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并加价销售。

报道说,因购买价格高、赚钱少,薛建忠向高俊杰提议自行配制生产"蛋白粉"。

有利可图

2007年11月,高俊杰、张彦军、肖玉以三聚氰胺、麦芽糊精和乳清粉为原料,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由薛建忠进行试销。

在此期间,高俊杰、薛建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人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保定、邢台、邯郸等地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交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

三鹿有毒奶粉事件在中国造成巨大影响
报道还说,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使用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的原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触犯法律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张彦军、肖玉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5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三鹿集团负责人田文华将于12月31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

12月31日上午8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将公开开庭审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

中国官方还公布,22家乳制品生产商将向问题奶粉受害儿童提供一次性赔偿,并为他们设立一项医疗基金。

但患儿家长的代表律师称,这些赔偿远远不够。

来源:BBC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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