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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勍长篇报告文学:民以何食为天(十六)

作者:周勍  2008-10-26 05: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骊马驰骋,彩石眩目,烈焰熊熊,绚丽悲壮......好一派令人神往的浪漫壮景。

现在,面对我们全体老百姓的"天"--即食品安全已日异污染的严重现实,以亲民维宪为首发阵容的新一届中央执政府,在以抗击萨斯获胜和以"孙志刚案"为契机废除可用"万恶"来定义的"收容审查制度"后,也已经启动了21世纪的"补天计划"并付诸行动--

温家宝,一个以亲切周到的平民形象为国际传媒所称道的共和国总理,在2004年7月21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却一改平素满脸的微笑,显得忧郁中略带点激愤,因为他是在听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面对如此形势,温总理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人民政府的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近几年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总的看,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有所遏制,食品安全形势趋于好转。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这便是一个务实政府应有的理性与清醒。

而以风度和学识赢得国内外,特别是女性认同的副总理吴仪,分别在不同场合强调"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卫生"的重要性,仅2004年的4个月中,这位副总理相关食品安全的讲话就有四次之多。

在2004年4月29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全体会议上,吴仪指出,针对当前食品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整合执法力度,加强综合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运用信用惩戒机制,把制假者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开,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加强宣传培训和社会监督,切实抓好食品卫生整治工作。

2004年5月21日,作为职能部门的最高行政长官,国家工商局局长王众孚强调,新近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目整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在一手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一手抓队伍作风整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他的此番话,揭开了我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序幕。

而早在2003年11月19日,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已在讲话中把食品安全提到了关系人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

在当月十二日,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范小建说,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尽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2001年,农业部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计划"。现在"无公害行动计划"已成为一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证消费安全的"民心工程"。"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这是政府官员中较早关注食品安全并将其与国家安全联系的先见。

王岐山,一个在抗击萨斯危难时期就任的北京市代市长而闻名于世的首善之都的最高行政官员,不但四处检查食品安全的隐患所在,还频频出席相关的食品安全的各种宣传活动,他在2004年7月3日召开的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说: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怎么抓都不为过。一定要实事求是地估计首都食品安全形势,对首都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不可高估,不要怕暴露矛盾,更不要粉饰太平。王岐山欢迎新闻舆论和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监督首都食品安全隐患。要抓住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必要时与新闻媒体配合,贪污予以查处和进行曝光。

而他那句"食品安全,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话彰显了一个施政者的责任感和情怀。

而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全国人大和以参政议政著称的政协,在这次"众人拾柴齐补天"的食品安全行动中,也发挥了意料之外的能量:

2003年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闭幕前一天,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02年消费者投诉的10大焦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高居投诉的首位。这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高度关注,他们强烈呼吁:民以食为天,"超标肉"、"农药菜"、"毒大米",谁为我们撑起安全"天",这便是那次会议上著名的政协委员问责食品安全。然而,今天的老百姓在这片天下却没有了安全感!应采取切实举措,确保食品安全。同时,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两百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8份议案,相应的政协提案更是多达27份。在某些省份,食品安全问题更是上升到1号提案。

在2004年3月初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届二次会议上,下榻于北京市东五环和京通快速公路附近的华润饭店的陈益群委员,他自1984年从浙江调到民进中央,曾连续担任第七、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还是第八、九则政协副秘书长。他以个的名义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执行力度的建议案》的提案,提案是这样开头的:"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亿万群众的大事。俗话又说‘病从口入 ',好多疾病是从饮食不当而来的。现在市场上的许多食品确实使人不放心......"

食品安全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30位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专门就加快食品安全法立法问题提出议案。该议案指出,在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食品安全法的情况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到授权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原因在于:解决当前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规定偏软、力度偏弱、职能分散、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上缺乏法律支持,同时鉴于我国食品发展的现实情况,他们还提出了保证食品安全的八点具体途径:一是完善法制,加快食品安全立法;二是加强检测,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测系统;三是保障食品安全,建立控制标准;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加强企业监测;五是解决安全根源,避免食品环境污染;六是加大打假力度,消除伪劣食品;七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八是完善食品市场监督体制。

随后,国务院立即召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着重强调了充分认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性,并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提到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高度。

在2004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就食品安全献计问责:

邢克智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的议案。议案说,建议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对一些涉及食品监管的旧法进行废止、修改和整合,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从而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互相冲突。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陈英旭指出,我国早在2002年8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然而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将近10个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已经达到百万之众。"多头执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依赖、推诿中消耗掉,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落不到实处。目前存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主体不够明确、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要重新树立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必须负首责。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泸州市市长肖天任表示:市场准入和标准统一是关键。首先在生产上,建立集中屠宰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由以往分散经营模式改为集中生产,这样便于政府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控。其次,对进入市场的食品制定检测标准如农药残留标准等。第三,对供应商提高准入门槛。供应商必须是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同时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高丽朴建议,批发市场法应尽快出台,农贸市场对食品卫生要求执行的是《食品卫生法》,但该法并不涉及未加工的农产品,而批发市场内很大数量的产品,恰恰是没有加工的农产品。有的市场检测出蔬菜农药超标,只是禁止在本市场内卖,经营者却可以将蔬菜转移到其他地区交易。这样,消费者的健康将很难得到保证。国外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都有封存、销毁等相关法规,我国应尽快出台批发市场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院长骆少君指出,2001年至2003年专项调查发现,我国食品企业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条款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从而造成处罚力度太轻违法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造假贩假的成本很低,使得惟利是图者屡罚不改。要像生产工业品一样生产农产品,尽早尽快实现农业标准化。百姓进市场买菜不再为农药超标挑挑拣拣了,农业的标准化才算做到位,食品安全的工作才算是做位了。

台盟中央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石四箴委员分析认为:食品安全无论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都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总含291个指标。而在国际食品法典则对176种农药在世界范围内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

为确保食品安全需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第一,在健全《食品安全法》的同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我国现有的《食品卫生法》不仅时间滞后,且标准体系不完善,尚存诸多法律"盲区"。第二,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应改变那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媒体曝光后才处理的情况,从源头抓起。第三,对于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除对当事人严肃查处,还要对其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倒查追究制度。第四,加大对假售假者的力度,令其无力再生,永远逐出本行业。同时,近期可对现有监管体系进行梳理,明确监管责任,理顺执法监管体系。此外,应统一食品安全标准,提高检测技术,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短系统。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许智慧博士提出建议强调: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建议国务院或授机成立跨部委的全国统一的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来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包括农业部、卫生部、环保局、质检局、工商局等的全部工作以统一协调立法、检测、监控、执法、科研等工作对全国的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贮运、销售和进出口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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