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祭祀",这是周人制定婚礼的首要目的,《仪礼》记载当时新郎在迎娶新妇之前,他的父亲必先举行"醮礼",然后耳提面命告诫一番,用以彰显婚姻在承担宗庙祭祀的重任。聘礼中的六礼程序,规定在宗庙里举行,就在提醒新人务必具备祭祖的认知与能力,甚至连每年的春、秋两季祭祀之后,天子都得亲自监督九嫔,让她们把"禘祭"和"郊祭"的礼品洗净备齐才能就寝,可知"准备祭品、承担祭祀"确是女眷不容推卸的责任。
其次,《礼记》将"延绵子嗣"视为婚姻的最高宗旨,认为婚姻的作用除了建立完整的家族体系之外,还必须创造生命、继承香火,这就是孟子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用意,也是《礼记》所说的"合二姓之好"目的在于"上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背景。
先秦以降,仍有这样的想法,所以古人将"无子"列于"七出"之条,当时以为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后代,不仅面临"宗系绝"的后果,连带祭祀也随之而废,整个社会就无法维持稳定与发展了。
在"求内助"问题上,根据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妻"同时负有"持事妻职"的任务,至于妻子持事的范围,限于家庭之内,故古称女子出嫁为"执箕帚",一般又称妻子为"内助",表示"求内助"、"主中馈"确是娶妻的目的。
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日常吃穿器物多靠自己生产制作,男子必须向外求助异性帮忙分担家务,因此做媳妇的进门后,一方面得柔顺地与其他女眷相处,另一方面更要学习打理丝麻布帛,妥善管理家中财务,让丈夫无后顾之忧。
婚礼既然隐含如此深重的意义,每一个步骤便须慎重其事,因此《礼记》建议:男子必须经过隆重的仪式才去亲爱妻子,这样男女之间形成应有的分际,始能建立夫妻正常的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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