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审判杨佳,何以服众?
暴政毁灭了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传承,毁灭了它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同时也像毁灭无数的黄冠草服那样,暴政这次又毁灭了一个忍无可忍的青年。杨佳事件,说白了是一个人的暴动。暴动过后,暴政张罗着要审判这个青年。一个问号由此拖拽而出:审判杨佳,何以服众?
或曰:杀人偿命,自古皆然,杨佳杀警,其罪当诛。可百分之九十的网民这回却站在了杨佳的这一边,民众甚至视其为"英雄"。这不但彰显着警民关系的极度恶化,而且折射着暴政的不得人心。与其说国人在同情杨佳,毋宁说国人感同身受,在对暴政进行悲愤的控诉。
比对现实,说杨佳"其罪当诛",理由也并不充分。君不见杀高莺莺者、杀戴海静者、杀廖梦君者、杀杨代莉者、杀李树芬者,一概逍遥法外,办假案办冤案者也安之若素。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么?中共当局怎样演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球人都已经知道了。
依照"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那6名警员这回死于杨佳刀下,本也该用"自杀"二字强行做结。否则,便难于服众--原来百姓的子女可以随便杀害,遇害即以"自杀"掩盖;而为暴政保驾护航的警察大哥万万挨不得刀子,遇害不但算是"牺牲",还得有人为其殉葬。
而生命是等价的,在大限来临之际并无贵贱之分。平民的子女死于非命,惨遭杀害,中共当局可以一次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可以用"自杀"二字强行做结,6名警员死于杨佳刀下,就非得让"正义"的法槌赶紧敲响,让沉睡的法律立刻苏醒,厚此薄彼,何以服众?
名家呢?怎不"含泪劝告"--十三亿人在同一时间全部肃立,默哀三分钟,这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浩大、最隆重的悼念仪式。一位佛学大师对我说,有十几亿人护持,这6名警员全都成了菩萨,会一直佑护中国。我想,6名警员如果九天有灵,也一定已经安宁。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牛年马月追究杨佳。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名家呢?怎不以遇害警员的口吻发出如是感慨--"遇刺难避死何诉,部长唤,局长呼,党疼国爱,声声入灵柩。十三亿人共一哭,纵做鬼,也幸福。局里局外救伤员,左医生,右护士,民族大爱,亲历死也足。只盼坟前有屏幕,看奥运,同欢呼。"
暴政损失了6名警员,又换成了另一副面孔,一方面开动"权威"宣传机器,依照惯例把体制内的人物赶紧送上绝对正确的道德高坡,把一个逼上梁山的青年推进绝对不法的泥潭,将其涂抹得犹如精神病人一般,一方面,又紧锣密鼓,张罗着要审判这个"精神病人"。在人民的忍无可忍面前,在瓮安事件、张家界事件、杨佳事件等等血与火交织的现实中,中共当局雷打不动"伟大、光荣、正确",夫复何言?
这些年来,中共当局以行惰政、行庸政、行暴政的方式,在全国造就了一场巨大的人权灾难,加之腐败泛滥,从方方面面堵塞了弱势人群寻求正义和公道的所有通道。假使这些通道保持畅通的状态,未被暴政悍然堵塞,杨佳不会铤而走险,瓮安事件、张家界事件等等,当也不会发生。
杨佳事件,是官逼民反的典型案例。杨佳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入警局,内心对暴政和恶吏怀有怎样的仇恨和绝望,由此不难想像。杨佳今之以暴抗暴,较之一些"开国元勋"当年拿着菜刀闹革命,何其相似。今之红朝黑暗,较之当年青天白日,在事实上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杨佳以暴抗暴当诛,那么那些"开国元勋"也罪在不赦。宣判杨佳之非法,就等于宣判中共政权得来之非法,因为中共当年就是这般起家的。据说流氓本来也是可以进化成绅士的,可现实却是这般令人失望和感伤。中共做事,常常执行的是双重标准,并没有什么绝对的公理。汶川地震,震前险情被当局漠视或刻意隐瞒,近十万人死于变相的杀戮,可到今天为止,你看到哪个达官贵人受到该有的审判了?
审判杨佳的闹剧即将开场,而此前官僚统治集团的纠错机制和监督机制全线瘫痪,法律是沉睡的,正义是沉睡的,所谓的信访机制,也是人尽皆知的愚民把戏。其实审判杨佳之前,先须审判的是暴政的执行者,无所谓暴政的凶狂逼迫,也就无所谓杨佳的铤而走险。否则,这种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不问起因、不尊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精神的所谓审判,何以服众,何以真正告慰那6名长眠九泉的警员?
被逼上梁山的杨佳在接受审判之时,迫人犯罪、暴虐无道的中共当局仍将逍遥法外!空喊"亲民"口号、虐民成性的胡温集团,在杨佳的老母亲面前,在遇害警员的遗孀面前,在与日俱增的天怒人怨面前,在亚肩迭背的冤民面前,在不该有的死难面前,何不忏悔和下跪?
2008-07-20(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36天!)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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