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十问

1. 李树芬自杀原因蹊跷,李树芬生前有人听到其自杀的言语,是由当事人讲的,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官方据此做出结论如何让人信服?

2. 当事人被拘留8小时释放不合常规。八小时之内是不可能作出尸检报告的,连常规的理化分析也不可能作出结果。在尸检报告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释放有重大杀人嫌疑案犯,有悖常规。请问,在当下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如果没有背景,哪个地方的公安人员是这样做的呢?

3. 在家属长达七天的时间里,县政府的主要精力是在搞清案件的真相还是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做出合理解释?

4. 为什麽死者叔父被打伤住院?是什麽人所为?有何背景?目的是什麽?

5. 贵州省记者招待会上参加第一次尸检的法医为什麽缺席?而由一个不相干的法医代替?记者招待会为啥不播报记者的提问?

6. 为什麽自始至终没有让死者的家属直面媒体?他们是否受到了控制?

7. 在政府做出事件由黑恶势力插手的结论和逮捕了几十人的情况下,没有公布所谓黑恶人物的背景,以及黑恶势力具体的行为?

8. 第三次尸检结果为什麽草草在人民日报网上公布与前两次一样,而这个时间又恰恰没有给理化分析提供足够的时间,以及又紧接着否认结果已出来,变成待公布?

9. 第三次尸检为什麽还由贵州省主导?死者的律师为啥不参加?这样的结果会不会还会和前两次一样不为家属、全国人民所信?

10.这次事件定性为刑事案件,其具体所指是:李树芬死亡;李树芬家属的抗议;还是抗议过程中的打砸抢?无论哪种情况,责任人是谁?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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