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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式拆迁"愧对"包青天"

作者:宣华华  2008-07-04 11: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河南省开封市的旧城改造中,让公职人员停职停薪做亲属的动迁工作近乎成为了一种政策。为了免受"连",甚至有人与父母脱离关系。

又见"株连式拆迁"!近年来,特别是前几年房市最热的时候,各地都在轰轰烈烈大搞房地产商业开发,一些地方政府为开发商赤膊上阵,甚至对内部公职人员发明了"株连式拆迁",并在许多地方上演过活闹剧,其中最为著名的要数2004年的"嘉禾事件"。如今,作为一代历史名城的开封府,竟然也堂而皇之地兴起"株连式拆迁",让人不由想起曾经执政开封府的"包青天"。我想学着豫剧的腔调,遥对开封府唱一句--"株连式拆迁"愧对"包青天"!

不妨先回顾"嘉禾事件"。2004年,湖南省嘉禾县喊响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口号"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该县公职人员被勒令动员各自亲属拆迁,否则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并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结果如何?后来从国务院常务会议传来消息,县委书记、县长被撤职,一批官员受到响应的严肃处理,遭受"株连"的公职人员恢复工作。

"嘉禾事件"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指出:"严格执行房屋拆迁程序,规范拆迁行为......严禁违规拆迁、野蛮拆迁和滥用强制手段","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审批程序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滥用职权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故意拖欠挤占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可以说,"嘉禾事件"的处理结果,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意见,已不啻叫停"株连式拆迁"。如今,开封市却一意孤行,强制推行"株连式拆迁",而置"国法"、"王命"于脑后,实在愧对一千多年前的"包青天"。

在现代法治社会之中,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依法行政高于一切,其实已远非"包青天"可比。可是,"株连式拆迁"大兴强制拆迁,违背房屋所有者的意志,公然违背了《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对于公职人员随意进行处分,还公然违背了《公务员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更是错上加错。于是,反倒比不上"包青天"的维护"王法"之举,比封建社会还要"等而下之"。"包青天"绝不会干的丧民心之事,你却敢大张旗鼓地蛮干快干,那就想想"包青天"的"狗头铡"吧,想想"嘉禾事件"的处理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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