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迷信经济诱因

台湾环保署长沈世宏日前表示,半年内将推动温室气体减量法,以经济诱因取代命令管制,让业界自然从节省成本的角度,达成政府的环保目标。做为经济专业媒体,我们应该很高兴看到环保当局也重视经济诱因的问题。不过正是基于专业知识,我们必须指出:价格和成本这类经济诱因虽有其作用,但很多时候作用却不够大,而无法完全解决问题,或者付出极大代价才能解决问题。因此沈署长以经济诱因取代管制的主张仍应斟酌。就减碳和节能的问题而言,我们甚至可能还须加强某些管制。

以消费品的问题来看,理论上当能源和耗能产品价格上涨时,理应减少其使用,而产生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的作用。但实际上不少产品减少使用的程度却可能相当有限,发挥不了多少节能减碳的作用。提高能源价格和碳税,对相关产品需求量的影响,主要透过两个因素:一是该产品的需求弹性,一是能源价格和碳税在其总成本或价格中的比例。此二者愈低,能源价格上涨及课征碳税所产生的效果就愈小。

尽管能源支出就全国来看是一大笔钱,但在大部分产品的成本中,却常只占甚低的比例。如果只占十分之一,则即使能源价格加一倍,其成本才增加10%而已;因此对其需求量的影响就很可能不像想像中那么大。很多产品又可能必须和其他互补产品同时使用,因此消费决定其消费量时,考虑的价格既不是某单一商品的能源成本上涨率,也不是其中个别产品的价格上涨率,而是整套互补品的价格上涨率。而能源价格和碳税在这整套产品总价格中的比重,却常低于其中某项产品价格中的比重,而使整套产品总价格和需求量受能源价格及碳税影响的程度偏低。

另一方面,某些高耗能产品的价格可能受到能源价格和碳税较大的影响,但其需求弹性甚低,因此即使价格大幅上涨,需求量也只会小幅减少。需求弹性甚小的原因之一是,产品在总支出中的比重很低,如食盐,因此消费者根本不在乎价格的高低。又如离开房间一下而随手关灯,能省下的电费可能只有一毛钱;电价即使涨一倍而变成可省两毛钱,又有多少人会因而特意随手关灯?这类占支出比例甚小的产品,人们的消费行为也很可能由习惯而非经常精打细算来决定;习惯未改,价格和成本变化对需求量的影响就不大。

有些时候,改变需求量必须更换设备,而更换设备甚至会遭遇其他困难。例如要减少冷气用电必须换较省电的冷气机,但房屋本身可能无法装设所需的管路。有时候消费者甚至根本不知道他的消费量;可能只知每月的电费,而不知各项电器用品分别用掉多少电,因此也无法把用电效率最差的用品换掉。

这种种让需求量受价格影响有限的现象,使许多国家在节能减碳政策中纳入种种管制措施,甚至管制比价格和租税等政策更为重要。例如,第一次能源危机之后,先进国家即对家电和汽车等产品强制要求标示和提高能源效率,让消费者能够甚至不得不购买省能的产品。目前也有些国家将要禁止耗电灯具的使用。由这些经验和上述学理看来,沈署长放弃管制的想法可能不太恰当。环保署的工作重点反而应多注意有那些管制措施可以补充经济诱因之不足。其实沈署长在台北市推动垃圾费随袋征收,就是管制与经济诱因的完美结合。

经济诱因或经济方法是很重要的方法,但却也常遭遇障碍。我们很高兴看到非经济专家能重视经济诱因,但我们也很担心经济诱因的效力被夸大或误用,甚至因而使必要的非经济手段被忽略。相关而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市场机制这个经济用语。市场机制要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才可带给社会最佳的结果。但有些人却不管这项条件,而随便主张用市场机制来解决问题。例如我国油品市场是由两家厂商寡占,若让它们自由竞争,或让效率较低的公营事业定价到可以赚钱的水准,即会保证另一家民营企业赚到超大的暴利。但有人却以回归市场机制来忽视这种不太公平的现象。所以我们期望大家在运用经济用语和观念来决定政策时,要了解其真义,而不要把它们当口号或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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