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专栏】中国新民党敦促中共政府立即提升学校、医院的建筑等级
民主先声217

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和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5月16日晚20时至22时召开紧急会议,针对建筑质量问题展开讨论,敦促中共政府提升学校、医院的建筑等级,决议如下:

第一、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应确定为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所规定的甲类建筑。即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 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 9 度时,应符合比 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第二、近期(奥运之前)应对全国所有中小学的老旧砖(石)混结构房屋进行全面的抗震加固。建议采用钢筋锁固山墙,增强抗震能力。

第三、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旧有砖(石)混结构房屋必须在2年内拆除。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严禁使用钢筋混凝土空心预制板,必须为全框架结构建筑。

会议纪要:
5月16日下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先生称,汶川地震的烈度达到10到11度,大大超出了规定的建筑抗震设防标准。

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的抗震专家对此持不同意见。姜伟新先生称汶川地震的烈度达到10到11度的目的是为了学校建筑的坍塌寻找借口。

地震烈度分为1-12度,是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坏的程度。对同一个地震,不同的地区,烈度大小是不一样的。距离震源近,破坏就大,烈度就高;距离震源远,破坏就小,烈度就低。 10-12度属于毁灭性的破坏。

但是,事实上,包括震中的汶川县的建筑都没有完全被摧毁,但是绝大多数的学校都被摧毁了。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的调查显示,一些坍塌学校旁边的其他使用时间更长的建筑都没有遭遇"毁灭性的破坏",而学校却无一幸免。这一状况的发生,显然不是因为"毁灭性的破坏",而是因为建筑质量。

根据2002年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我国城镇建筑必须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认为,从1974年原国家建委发布全国第一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起,我国对建筑抗震设计的要求越来越严格: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对"74规范"进行修改,颁发了"78规范";1989年,又发布"89规范",6度区的建筑工程正式纳入抗震设防范围;2001年,对"89规范"进行修订,从2002年1月起实施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根据2002年起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我国抗震设防烈度分6-9度,度数越高要求越严。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要求做到: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50年一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475年一遇)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1641-2475年一遇)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根据《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汶川、北川、绵竹、都江堰、江油、什邡等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也就是说,国家规定这些地区的建筑必须达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但是,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的专家仔细研究分析了有关学校坍塌的照片后,认定学校的建筑材料有重大瑕疵。例如,水泥预制板里的钢筋直径只有5毫米左右,例如立柱里的螺纹钢筋数只有4根,另外还发现梁柱钢筋没有连接等。上述各地的学校建筑根本达不到7度,相反,完全是不设防的建筑。

所以本次地震中,学校建筑的大规模坍塌的原因除地震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建筑质量。

以上为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向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提交的地震中的学校和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整改意见,经中国新民党中央党部中央委员充分研究、辩论,由中国新民党代主席郭泉签署此文本。中国新民党建筑委员会专家25人签名列后(略)。


中国新民党代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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