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评严侵宗教自由国家 中国登榜

美国国务院下属的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5月2日宣布了2008年侵犯宗教自由的"特别关注国家"( CPC,Countries of Particular Concern),中国和其他十个国家榜上有名。

根据1998年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法(IRFA,1998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的规定,这些"特别关注国家"的政府从事系统性、严重地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

该委员会主席迈克尔.克罗马蒂(Michael Cromartie)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国、缅甸、苏丹及其它一些国家的政府暴力镇压宗教组织,这说明了宗教自由的权利易受侵犯,因此必须受到国际社会的保护" 。

在5月2日公布的2008年度报告中,该委员会还向总统、国务卿和国会提出有关美国对"特别关注国家"政策的建议,以及那些美国可以帮助促进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国家。

委员会认为,2008年的"特别关注国家"有缅甸、北韩、厄立特里亚(Eritrea)、伊朗、巴基斯坦,中国、沙特阿拉伯(或译:沙乌地阿拉伯)、苏丹、土库曼斯坦(Turkmenistan)、乌兹别克斯坦(Uzbekistan)和越南。

对于中国的情况,委员会报告说,中共政府依然令人震惊的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而美国对此反应却相对的软弱。

报告说,在中国,中共严厉的打击藏传佛教、维吾尔族穆斯林、"地下"天主教徒、 "家庭教会"的新教徒,以及如法轮功这样的各种精神运动,一直是有增无减。报告指出,最近,中共对西藏的新一波镇压,使国际社会再一次聚焦中共的镇压政策和做法。

报告说,中共政府继续限制宗教活动,只允许人们到政府批准的宗教协会。中共试图控制所有的宗教活动,注册或未经注册的宗教团体都包括在内。而少数族裔的宗教群体,譬如藏传佛教和维吾尔族回教,以及那些被政府打压的宗教信仰组织都受到最残酷的虐待。

美国国务院2006年从名单上取消越南,但委员会今年的报告称,越南仍然应该是"特别关注国家"。虽然越南取得一些进步,但仍然发生一系列持久性的虐待、歧视和限制宗教人士。

除了建议"特别关注国家"外,委员会还建立了一个"观察国家"的名单,这些国家虽然未达到"特别关注国家"的程度,但需要密切监测。2008年"观察国家" 包括阿富汗、孟加拉国、白俄罗斯(Belarus)、古巴、埃及、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Nigeria,或译奈及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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