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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曾庆红之子曾伟依靠合法勒索敛财(图)

 2008-04-25 22: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3

曾庆红因儿子移民澳洲遭炮轰。图为2005年12月30日,曾庆红(中)参加汪道涵的葬礼。

日前海外一些媒体报导:在国民党马英九当选总统后后,第一个大陆富豪房地产考察团,周一下午抵达台北。这个团员资产合计超过一千亿新台币的考察团,由凤凰卫视董事主席刘长乐领队,其中最受瞩目的,是前中国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的儿子,也就是棕榈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伟。

随后中共的海外媒体立刻以"同名同姓"的理由回击,指称这是假新闻:这位棕榈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世纪朝阳董事长曾伟并非曾庆红的儿子,只是与曾庆红的儿子同名同姓。曾庆红之子曾伟不做房地产,已移民澳洲,只是个"公子哥"。

在北京的高层消息人士向官场观察透露,曾庆红之子曾伟的确很少直接开发房产项目,因为房产项目目标太大,总是与强拆、行贿、受贿联系在一起,子女直接开发房产项目不利国家领导人形象,但其巨额财富基本上是通过"合法"的敲诈勒索获得。

北京的内部知情者讲到,曾庆红之子曾伟在北京有一家基金性质的公司,主要从事"协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发行,其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通过内部渠道获知都有哪些公司欲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发行,然后曾伟的公司会主动锁定那些公司,与他们联系,声称自己的公司可以包办企业股份制上市发行的所有政府批件,条件是购买即将上市的企业原始股,比如两千万股,按每股1元算曾伟只需支付两千万元,但企业一旦上市溢价发行,比如每股10元,曾伟手中的原始股就在短期内迅速增值到两亿元,这就是曾大公子著名的"没有两个亿的进项,免谈!"的由来。

知情者讲到,曾伟的这套手法,就是通过其老子曾庆红在党内数一数二的政治威力来实现的,是变相的敲诈勒索,如果企业胆敢不通过曾伟的公司来申办上市手续,其结果就是永远无法上市成功,从法律的角度,是很难抓住曾伟的把柄,看上去一切都是那么的合法,但是曾伟如此行事的前提是老子曾庆红一定要大权在握。十七大之前,曾庆红与胡锦涛谈条件做交易,知道胡的底线是要求曾庆红必须下台,所以才安排自己的大公子曾伟在十七大交权之前移民前往澳大利亚,因为无论是曾庆红,还是儿子曾伟都知道,一旦老子退下,手中不再握有权力,曾庆红对儿子曾伟的庇护能力就会随之减弱,就会出现"人一走,茶就凉,哪有什么周详不周详"的局面。老子退下之前,儿子迅速移民海外,是为了转移巨额财产。

北京的高层消息人事还透露,胡锦涛领导的中纪委专案组曾在十七大之前故意放出消息,曾伟因接受郭姓房地产商两亿元的好处费遭调查,威逼曾庆红出局。这个郭姓房地产商就是北京著名的AC摩根公司的老板,曾伟拿了两亿元好处费疏通关节,但是当时负责城建的北京副市长刘志华秉公办事不买账,随后就出现专业情报人员在酒店房间设局陷害刘志华,拿到了刘市长与高级应招女郎的录像,刘因此被双规,首开陷害中共高级干部的先河,因为当时的刘志华已被组织部内定为负责纪律检查的北京市委副书记。显然刘志华低估了曾庆红"依法办事"批示的内涵。

北京的所有干部对曾庆红父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作法表示极为愤怒,曾庆红曾经通过中央书记处独立王国通揽军委政工、公检法、党务、组织、宣传的大权,威慑党的总书记胡锦涛,利用中央党校校长的身份,在党内大搞对江泽民的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大搞"三讲""三个代表""保先性教育",大搞人人过关,折腾完全体党员干部之后,却偷偷摸摸让自己儿子潜逃到国外转移巨额财产。请问曾庆红曾主席,澳大利亚那里也有"三讲""三个代表""先进性教育"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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