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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以言治罪将把国家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2008-04-15 04: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中国乱象源自政体"四不像"》一文中,我蜻蜓点水谈到"总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大帽子吓人,不会让中国走向复兴,相反只会让中国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今将此语加以引伸,进一步阐述以言治罪将把国家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之内在关联。

我们首先来看为何在某些国家或朝代里,会有以言治罪的存在?究其根源,我认为不外是两种:一.掌权者认为某人言论对其利益、形象、权力根基造成已然或潜在伤害,为避免"伤情"加重,于是以言治罪,借以达到令对方"闭嘴"并"杀鸡儆猴"之目的;二.秀才与兵痞论理,秀才试图以真理折服人心,兵痞试图以声高压服人心,兵痞渐处下风,于是恼羞成怒,抡起"治罪"的枪托与对方"论理"。

上述的前一种状况属于自觉遭受伤害型,可能自我感觉遭受了某种语言暴力,于是以治罪的方式,给对方施以自认为正确或必要的惩罚,换言之,也就是通过把对方打入牢笼或实施别种迫害之类的行为暴力,来平息原本属于语言层面的纷争,以便让自己占据"胜利"和"道德"的制高点。行为暴力带给世人的伤害远胜于语言暴力,这当属黄口小儿也识得之常识。言者停留在语言层面的行为既无法用秤杆称,也无法用尺子量。"言"构成的伤害虚无缥缈,"罪"构成的伤害真实具体。比如胡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便意味着这三年半的时间里,不但胡佳本人失去了自由,他的家人也将经受三年半的煎熬。不过是写了几篇文章而已,一个家庭就此凄风苦雨!

后一种状况属于胳膊粗大型。秀才要与兵痞论理,兵痞压根就没准备与你论理,人家比的不是谁的理由更充分,更经得起世人、历史和良知的检阅,而是比谁的胳膊更粗,谁的枪杆更硬。秀才幻想兵痞也是可以被教化的,兵痞幻想秀才同样能被蛮力征服,"鸡同鸭讲",南辕北辙,兵痞失去耐心和矜持,单方面抛开论理的基本规则。秀才找错了论理的对象,于是遭罪难免。

以言治罪不论属于何种情形,均呈现蛮横、虚弱、耍赖、不讲道理、小题大做、缺乏胸怀等固有印记,且难逃迫害嫌疑。加之以言治罪是以国家权力和"法制"的面目出现的,这就难免让国家权力和法制建设的脸面显得不太好看。真理和谬论的区别在于真理具有普世价值,能够深入人心赢得人心,而谬论纵使反复播放,在人们的思想体系内也将被自然淘汰。在现代社会里,以言治罪纯属多余,君不见在民主国家,公民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国家权力尊重人们的自我选择和判断。

以言治罪的别称是禁止发言。以言治罪是一种抢夺麦克风的行为,是一种害怕人说话的行为,是一种间接承认对方所说的是真理并肯定对方影响力的行为,也是一种不被文明世界所接受的野蛮行为。在封建社会里,文字狱大行其道;在民主国家里,文字狱绝无市场。文字狱繁衍的土壤专制元素居多,民主元素缺稀。一个国家是否还在以言治罪,是这个国家正在走向文明或蛮荒的重要分野。

"没有任何人能威胁一个国家,除非所有人都是他的同谋"(爱德华·R·穆诺语)。然而,我们却惊讶地看到,公权近年正不断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样一顶大帽子甩得满天飞。我认为这是公权力对公民不够信任的一种表现,也高估了"言"的影响力和破坏力。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中国公民是爱国的,并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心,有些男女之所以爱说话,无非是希望国家更加完善和强大。不分青红皂白以言治罪,极易对民间的爱国情怀造成潜在的伤害和蹂躏。

胡佳主张基本人权,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杨春林主张"要人权不要奥运",同样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某天哪位公民朝天打了一个喷嚏,是否也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人权≠国家政权,人权和国家政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张冠李戴,显系偷换概念。我们的国家政权到底是什么?难道国人哪怕被欺凌、被掠夺、被杀戮、被奴役,也唯唯诺诺,决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就是在维护国家政权?胡适先生说过:"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以言治罪到如此泛滥的地步,适得其反,动摇的是人们对法制和国家权力的信任。

廖沫沙挽邓拓诗有云:"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奸佞覆乾坤"。环视古今中外,我就没有看到哪个国家的政权是被"言"给"煽动颠覆"了的。杯弓蛇影以言治罪,是作孽,更是笑柄。"昔时赢政试图用焚书的手段来愚化民众,岂料权力根基反而被自我毁坏,并落得千古骂名。对言者如临大敌,何其荒唐可笑!看看当年焚书坑儒的结果--'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元来不读书'。覆灭强秦的项羽、刘邦等人,并不属于'讥议朝政、蛊惑民心'的读书人之列啊!"(见《廖祖笙:黑恶势力=国家政权?》)

当有形和无形的以言治罪若荒草一般蔓生时,国家将被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便也不再是危言耸听。在社会大转型时期,随着贫富差距的无限拉大,以及法制建设和民主建设的步伐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各种社会矛盾显得日趋尖锐化和公开化,这之间亟需有一个缓冲地带以及公共对话平台,也需要有一个舒缓社会情绪的出口,应给人们以各抒己见甚至是"骂爹骂娘"的权利和自由。而以言治罪,却破坏了这种社会缓冲,给整个社会造成了随时可能喷薄而出的高压。

各种社会问题需要得到有效解决,也需要多方面的社会观察窗口,并集思广益,给社会成员以足够宽松的为社会建言的平台。总靠了管理层盲人摸象,大而化之出台某些政策,不可能解决得了所有的社会问题吧?而以言治罪,给公众带来的是"引以为戒"的心理暗示,是在人为制造战战兢兢,这在一定程度上便也拒绝了群策群力,使某些社会问题更加解决无望。国家这艘大船航行在时代变革的大海上,多一个观察员总比少一个观察员要好。当国家的这艘大船快要触礁时,也无人及时指出,那么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便也不言而喻。

国人在遭受了巨大的不公或创伤时,能够以言说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至少说明国人的素质如今有所提高,对国家和社会有所期待,这是一种保持克制和文明表达诉求的体现。而以言治罪,究其实质乃行为暴力,一方面自我堵塞了官民和解的通道,一方面也在向公众进行行为暴力的示范,构成潜在的"谁的胳膊粗,谁就掌握着绝对真理,谁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心理灌输,从而导致公众对社会改良产生幻灭,进而崇尚暴力甚而选择暴力。如此,必给社会埋下巨大隐患,当隐患达到极限时,轮回就会出现,流血不会停止!这种结果,是官方和民间所想要的吗?

在这里,我还是要重复我在《中国乱象源自政体"四不像"》讲过的那段话--

总拿"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大帽子吓人,不会让中国走向复兴,相反只会让中国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振兴中华,人人有责,国家权力倘使懂得集思广益,首先就须尊重人权,决不肯轻易去伤害任何一颗赤子之心!世上从来就不存在尽善尽美的政体,一个胸襟宽阔并懂得自我完善的政体,不会自毁名节以言治罪,不会自甘堕落到连"文景之治"也不如,它会自觉从善意的批评中吸取有益的养分,使一个政体更加贴近于人民。"真理之川从他的错误之沟渠中流过"(泰戈尔《飞鸟集》),一个成熟的政体,是能够勇于面对错误,并及时修正错误的。冷眼旁观眼前的某些乱象,恕我直言:迫害赤子,不仁不智,无益,当止!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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