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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毒药当中药 云南医院致3人暴毙

 2008-03-26 06: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日前,云南会泽县3名睡眠不好的患者到当地一民营医院开中药调理后突然暴毙。据知情人透露,死者生前服用的都是按常规药方所开的普通药材,死因可能是医生抓错药,错把剧毒藜芦当中药茯神。

据都市时报报导,近日,会泽县4名五六十岁的人,原本只是常出虚汗,睡眠不好,便到当地一家名叫“福安乐”的民营医院开中药调理身体。但几口中药下肚后,4 人当即出现频繁呕吐、腹泻等症状。几天来,3名患者都因抢救无效身亡,幸存1人。

死者耳朵手指发黑

62 岁的王桃翠平常偶有头晕、心烦,会出虚汗,3月16日,家住会泽县待补镇会泽第四中学的王桃翠健康到福安乐医院开了两服中药。“她18日大清早开始煎药,大概9点多钟喝下小半碗头道药。刚喝下去三四分钟,就听她说不舒服,当时还上吐下泄,紧接着又说肚子疼,看着她特别难受。”老伴肖老师当即把王桃翠健康送往离家不远的待补镇卫生院抢救。

令肖老师始料不及的是,才送进去一会儿,上午10点45分,卫生院就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说是中草药中毒性休克。老伴抓的都是静心安神药,根本不知道会有毒,怎么可能就病危了呢?”

到当晚11点多,王桃翠健康停止了呼吸。“太意外了,我妈死后,手指、指甲、嘴唇都是黑的。”王桃翠的小女儿肖女士至今无法忘记母亲悲惨的遗容。

这样的不幸不只发生在王桃翠一人身上,本月会泽县还有邓金昌、梅秀花(音)、晏祥英等3人因为睡眠不好、出虚汗等症状,到福安乐医院开中药,服药后,邓金昌、梅秀花相继死亡,症状相同,只有晏祥英因为用量少而侥幸地逃过一劫。

抓药人错把剧毒藜芦当茯神

“药方没什么问题,是抓药的人错把藜芦当成茯神了。”据一知情人透露,18日上午王桃翠被送到待补镇卫生院后,会泽县人民医院的两名专家及会泽县中医院的一名医生均赶到卫生院参与抢救。中医院的医生认为,王桃翠家属提供的中药处方只是一张普通的常用中药处方,没有问题。随后该医生把家属送来的中药残渣对照药方,一剂一剂仔细查找,发现药渣里没有处方所开出的30g茯神,却找到一块藜芦。

云南省中医医院的专家看过药方后说,药方只是一张安神、养心、消热的普通方子,除用药量稍重外没有太大问题。如严格按方抓药,不会闹出人命;但如真把30g茯神错抓成藜芦,那整个药方的性质就彻底改变了。

该专家介绍,在中药配伍禁忌中有中药“十八反”。即两种药物同用,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其中就有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而该处方中就有30g太子参和15g丹参。此外,藜芦本身有很大毒性,一般情况下都不使用。

省中医医院另一名中医介绍,“藜芦呈黑色,茯神呈白色或血红色,两种药的区别十分明显,只要懂中药的人都能区分。把茯神错抓成藜芦,可能是两种药放错位置而抓药的人又不懂中 医。此外,有毒性和气味较重的中药材,一般都应与普通药材分开存放,像砒霜这类剧毒药还要通过公安部门监管。”

医院签协议“安抚”家属

连续几天出现病人喝药身亡后,福安乐医院与各家家属联络,并与他们签下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平息事态。在医院方和王桃翠家的协议中写着,甲方(福安乐医院)赔偿死者家属(乙方)11万元,而乙方自甲方给付赔偿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

“这完全是和稀泥。即使有卫生局盖章,也不能阻止死者家属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爱国律师分析,协议第二条“乙方自甲方给付赔偿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完全是无效条款。再者,假如福安乐医院不向死者家属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杨呈竞与死者家属签订的就只能算作是一纸无效协议。而据死者家属称,他们从未见过福安乐医院委托杨呈竞处理此事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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