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石庄镇东沟煤矿公然瞒报重大矿难

2007年12月5日,洪洞新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10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针对该煤矿暴露出的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隐患和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对5类煤矿实施关闭,对10类煤矿进行停产整顿。

然而,汾阳市石庄镇前杨寨村东沟煤矿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置矿工生命于不顾,顶风生产,于2007年12月22日凌晨3时左右,井底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没有及时上报安监部门,而是公然隐瞒事故真相,自己组织抢救,由于没有合理的抢修方案及营救设备,事故发生近10多个小时后才搜索出4人,但他们早已停止呼吸(陕西平利县正阳乡张家村屠三林、1名四川籍工人、1名本地人)。直到25日才将另外2名遇难者的尸体抬出,这2名死者都是陕西镇巴县长安镇中王中人,一名叫冯怀军、另一名叫罗树文。

据了解,该矿矿难发生后没有停产整顿,就象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一样继续生产,直到08年1月10日左右才停产放假。象这样的矿主不把矿工的生命当成大事,却继续以矿工的生命为代价为他们换取暴利,对此,难道这么重大的事故当地相关部门不知道吗?是我们监管部门的监管缺位还是"管煤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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