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宣布提高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缓和制造业部分行业出现的"民工荒"问题。珠三角地区的外商担心,劳动成本的进一步提高将增加企业的经营负担。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星期二推出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企业工人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地区发达程度分为5个挡次,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来的每月780元提高到860元,超过了执行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深圳850元的水平。执行第五类标准的是那些欠发达的县和县级市,它们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30元。
*三年调整计划*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4月1号起开始实行,最低工资的平均增幅为12.9%。劳动部门官员表示,省政府已经做出安排,从今年起实施最低工资标准3年调整计划,今年调整后,明后两年每年都会调整一次最低工资。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在2006年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17.8%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山大学岭南经济学院财会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在接受中文部记者采访时说,提高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把外来民工为主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工资恢复到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林江说:"过去10年,在珠三角地区,比如以东莞为例,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大概是在每月600到800元钱,这个水平过去10年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过去10年中国的通胀是有一定发展的。如果工资没有相应提高,那么实际工资其实是下降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提高了工人的名义工资,但实际工资水平并没有提高很多。"
*工人工资十年来几乎无变化*
林江说,过去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工资标准主要靠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来调整,其实也就是主要由企业或业主单方面决定,政府很少介入,结果导致了广东省GDP过去10年翻了两番、但工人的工资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这种极不合理的状况。
广州市的一些人大代表日前向人大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广州每年都应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认为只有实行"一年一调,小步快跑"的做法,才能显示出工资调整的保障功能。一些人大代表还建议,工资是否调整不应只由企业和业主单方面决定,而要改为"企业与工人协商共决制"。
*邹涛:政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深圳的独立评论人士邹涛对中文部记者说,政府的介入其实也是市场经济力量推动的结果,"民工荒"问题迫使政府不得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他说:"这两年出现了一个特别严重的现象,那就是招工难。以前在珠三角的一些制造业工厂要招工,随便挂一个牌子,就有许多人来了。现在不一样了,内地也发展了,他在这里每月拿800、1000块钱,他在老家也差不多能拿到同样的钱,还不需要背井离乡。正是在招工难和民工荒的背景下,政府出台了这个措施。"
珠三角地区众多的港台商人对新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感到忧心忡忡。南方日报援引一些港商的话说,去年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对他们来说是一记耳光,今年推出的最低工资标准又踹了他们一脚。有人担心劳动成本的增加将迫使外商大规模撤离珠三角地区。但是中山大学的经济学家林江教授认为,情况不会发展到那种地步。
林江说:"规定了一个最低工资,并不一定提高了工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对于企业来讲,实际的支出并没有多大增加,你把通胀水平考虑在内,对企业的负担也不会很重。所以有些外资的抱怨可以理解,但对于他们的实际影响应该是比较轻微的,因此他们不会因为名义工资水平的相对提升而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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