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体会:出版界之黑(图)
就性质而言,中国的出版界是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或领域。我向来很反感以大公无私标准衡量别人的做法,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绝对地大公无私。我认为别人是这样,我也是这样,如果不是因为《韩进笔迹学》无法出版,我也不会成为视死如归的"反对派"。哪里有压迫,哪里有反抗,是黑暗的出版制度,造就了我这样一个现实社会的死对头。
按照三个代表理论,中国的出版制度应该代表精神文化的先进生产力,代表先进的科学成就和水平,代表精神文化领域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即广大作者和读者的根本利益,实际上完全不是这回事儿,恰恰相反,它除了按照某些人的利益控制之外,什么性质也没有。
雇佣体力劳动者要付工资,嫖妓女要付嫖资,如果要求体力劳动者流血流汗之后反而付费给资本家,如果要求妓女倒贴钱给嫖客,就实在太荒唐了,然而中国的出版界就是这样。许多中国作者,大量的作者,不得不接受这种极端野蛮、极端黑暗的现实。
中国的出版制度是审查制度。笔迹学著作是纯科学,只要不坚持对某些人做有忌讳的分析和评价,不存在无法通过审查的问题。但审查,就要给新闻出版局送礼,给出版社领导和编辑送礼。腐败社会的国家机器是哪里不上油,哪里就不转,这是中国黑暗出版界的潜规则。
自费出版,需要买书号,一个书号一万五千元至三万元。我的《韩进笔迹学》先前写了八册,至今已经是十册,若是自费出版,每册一个书号,总共没有十几万元是不可能的。
不自费出版呢,给出版社,只要审查通过了,不是也可以出版吗?的确如此,不过稿费之低,连写书的"成本价"也不够。去年有人说一本小说仅仅3000元,就是一例。
出版社为什么只给这么低的稿酬呢?因为盗版现象非常普遍,出版社卖不了多少书,所得也有限。依中国这样的大国,过去六、七亿人口的时候,一本书动辄销售几十万册,上百万册,如今只能卖五千册,上万册就很不容易。盗版书的数量,我估计往往十倍以上于正版。另一方面,即使偶尔有赚钱的机会,连出版社内部贪污瓜分也不够,哪里会怜悯作者呢?
为什么不严厉打击盗版现象呢?出版社管不了这事情,这事归政府管;而政府要保护地方利益,盗版者也早打点好了与地方官员的私人关系,各级政府当然不会真管他们。
提供规范的图书市场秩序,是政府的职责,是政府的义务,但我们的政府不肯承担这样的责任,不履行这样的义务,它是只收税不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它只关心控制言论、舆论,只要不出现不利于政府的言论和内容就行了。事实是,政府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也仅仅只是做到了这一点。
不是说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吗?中国这样的出版制度能调动起知识分子的精神文化生产力吗?中国与科学、文学方面的诺贝尔奖无缘决不是偶然的。
不是说代表先进的科学吗?笔迹学是《人民日报》也发表过文章承认的新学科,中国的笔迹学代表着世界最先进的水平,我的《韩进笔迹学》从2003年写完至今不能出版,请问中国的出版制度是怎么代表先进的?
不是说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我以前出版的笔迹学著作都是畅销书,至今渴望购买的人还时来问询,我的新书却不能出版,请问中国的出版制度是怎样代表作者和读者的根本利益的?
不了解实情的人会纳闷:既然是这种情况,那为什么还有很多中国人出书呢?是的,中国每年大约出版十万种新书,数量不可说不多。可是,这些书的出版实情,一是有钱有势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为了沽名钓誉给自己脸上贴金,所以才自愿进出版界当倒贴钱的妓女;二是通过出书可以给自己换来职位、待遇、薪金和社会名望的提升,所以有人甘愿做付费给资本家的劳动者;三是有实用价值的教辅读物,是利用垄断特权通过图书的实际高价赚人民大众的钱,如果按照成本合理计算定价,中国的图书根本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贵。
苦了作者,坑了读者,养了一群思想文化警察,肥了文化界的官员和书商,维护了既得利益集团的私利,这就是中国的出版界。
你可以说空话,说漂亮话,但谎言掩盖不住事实。中国的出版制度不合理,铁证如山,傻瓜也清楚,只是某些人厚着脸皮不敢正视就是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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