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因言获罪 盘点披露十大冤案
因言获罪的案例,以"诽谤领导"治罪,在上世纪九十年就有。那是福建莆田的书记开创了先河。据2001年以来先后在《半月谈》《工人日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新华网》《人民网》《检察网》《公安网》等数百家全国省市报刊杂志网站上,公开披露莆田梧塘镇党委书记林国奋,因举报贪腐被栽上"诽谤领导"罪判判刑6年的事件。这是鄙人所知的公开披露最早的案例。
从1996子鼠年到2008子鼠年,整整12年一轮回生肖时间。因言获罪,以"诽谤领导"治罪,不知又反反复复制造了几多。虽然没法完整统计,也没有更详细数据,更没有受害者的声音,仅能从中华大地上公开报道中,获取因言获罪十大冤案。
(1)因言获罪----福建莆田 "诽谤领导"冤案
1996年7月份,作为从莆田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到梧塘镇任党委书记的林国奋,向中央等有关部门举报市委书记许开瑞、县委书记郑海雄的贪污腐败等事实,附上广为流传的民谣顺口溜,便成了特重大政治案件来查办。当时市委书记许开瑞亲自督办,县委书记郑海雄导演指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树芳挂帅督阵,市公检法头头直接参与,调用了国安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委等部门的上百精兵强将,组建重案专案组。全市张开大网,查流传的民谣顺口溜团伙,查写举报信嫌疑人、查笔迹、查向北京通电话记录;组织全市排查、盯梢、跟踪、监听电话等。最后逮捕了林国奋 ,以"对现实不满,用民谣顺口溜诽谤县、市领导",强加上"贪污、受贿、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当时大搞刑讯逼供、涉案株连了很多人。弥后,在莆田全市仍至全省大张旗鼓地宣传林国奋"诽谤领导"案,"以言治罪" 严厉警告所有敢于举报腐败、反映问题的人!
莆田"土皇帝"开创了中国以"诽谤领导"治罪,打击举报人的先河!这个案例典型的代表了后来所有的案子,它具备了所有"诽谤领导"案中所需要具备的各种要素。尽管莆田许开瑞被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率队查处后,于1997年6月18日免职,其后郑海雄自动弃职全家悄悄离莆等,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2)因言获罪----安徽五河"诽谤领导"冤案
2006年5月份,安徽五河县教师李茂余和董国平,通过手机向县领导发短信,针砭五河县时弊的"顺口溜",表达对学校人事安排不满,定诽谤领导罪。五河县动用了公安、国安、监察局、人大常委会、县教育局、电视台,警察搜家、通宵审讯、拘留10天、降级、撤职,记大过处分,罚款500元。这就是国人瞩目的安徽五河"诽谤领导"案,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3)因言获罪----重庆彭水 "诽谤领导"冤案
2006年8月31日,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失去了自由,涉嫌诽谤被刑拘,9月11日,被彭水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逮捕。经舆论关注,秦中飞命运随后出现逆转,关押29天后被"取保候审",再过25天,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这起案件被舆论称为"彭水诗案"。
2007年2月14日,"彭水诗案"事发地原县委书记蓝庆华去年12月被免职后,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县长周伟今年2月2日当选为该县县委副书记。这是国人瞩目的重庆彭水"诽谤领导",结果以涉案领导不升反降的惊人结局"尘埃落定"。
(4)因言获罪----山东高唐"诽谤领导"冤案
2007年1月1日,山东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之前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帖称"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其中因有"孙烂鱼更黑"等语,被当地检查机关指控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被公安机关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同时被关的还有王子峰、扈东臣,他们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其中董伟、王子峰、扈东臣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被指示连续在《高唐新闻》节目中播出10天。此案中,百度等媒体因为在其中扮演的不可名言的作用而对此讳莫如深,草根称之为"高唐网案", 也是国人瞩目的山东高唐"诽谤领导"案。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5)因言获罪----山西稷山"诽谤领导"冤案
2007年5月17日,稷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07)稷刑一初字第28号刑事判决书:因薛志敬与杨秦玉、南回荣在薛家相聚,薛提出整理一些关于县委主要领导的材料。后3人共同商议,由南回荣执笔起草了一份"众口责问李润山"的材料,提出四问: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那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遭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每"问"之下都有详尽的论证,文章署名"稷山笨嘴笨舌人"。并将37份材料以匿名信方式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人大、政协及稷山部分局、办、乡镇负责人。法院认定:薛志敬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此前,薛志敬的同案疑犯杨秦玉、南回荣因犯诽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原本简单明了的举报、反映问题,因为摸到了"土皇帝"县委书记李润山的老虎屁股,结果是匿名举报者受到了"土皇帝"用法律公器惩处。由司法部门介入,抓人并进行批斗,以诽谤罪判刑。此案判决因名目张丹挑战宪法,世人称之为"稷山诽谤案", 也是国人瞩目的山西稷山"诽谤领导"案。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6)因言获罪----河南孟州"诽谤领导"冤案
2007年6月28日的《南方周末》曝光了孟州"书祸"案,河南孟州籍东平、闫进先等六农民举报村办企业武桥酒厂经济问题,编发《正义的呼声》,历经5年的举报和上级的调查,最终酒厂被认定有四项经济问题涉嫌违纪,有两项涉嫌犯罪。可是,却出人意料--孟州市委召集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由公安机关立案,并经法院一审判决,以举报者6人犯有"诽谤罪",遭遇半年牢狱之灾,两次被游街示众。孟州由"书祸事件"引出"诽谤领导"案,结果是游街示众和因言获罪。这是国人瞩目的河南孟州"诽谤领导"案。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7)因言获罪----山东济南"红钻诽谤"冤案
2007年7月18日,山东省普降暴雨。据媒体报道,截止到20日22时38分,省会济南市上报的暴雨遇难人数已达34人,全省受灾人口达55.92万,失踪9人,伤197人(见《齐鲁晚报》报道。洪水灾难过后,一个名叫"红钻帝国"的女网友因为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举报,警方后以散布谣言为由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此为山东济南"红钻诽谤"案。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8)因言获罪----海南儋州"诽谤领导"冤案
2007年7月27日,因对儋州市政府将那大二中高中部迁到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的决定持反对意见,那大二中的两位老师便在网上发帖,以对唱山歌(儋州方言编写)的形式发表言论。被儋州警方以此内容涉嫌对市领导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市领导名誉为由,将两位教师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儋州首例在网上涉嫌诽谤他人而被治安处罚的案件。是为"儋州歌案", 也是国人瞩目的海南儋州"诽谤领导"案。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9)因言获罪----陕西志丹"诽谤领导"冤案
2007年10中旬,因左某、曹某编发散布短信辱骂政府机关领导涉及14多人,数人遭到惩罚,其中两人被捕,一人被刑拘,甚至有4名科级干部遭到免职。志丹县委、县政府联合出面对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的左某、曹某、高某、刘某等4名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传播散发该短信的农行某营业所所长宋某,要求农行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纪检、组织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一般干部和职工转发该短信,由所在党委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监察、人事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并由监察、人事部门备案,所在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案件相关细节,媒体报道甚为含糊,甚至于案件发生的具体日期现在都不可确知,对媒体控制如此严格,对消息封锁如此严密,可见志丹案件发生是偶然中有必然!此案人称"志丹短信案",也是国人瞩目的陕西志丹"诽谤领导"案。但因言获罪的冤案,至今不纠正不平反。
(10)因言获罪----辽宁西丰"诽谤领导"冤案
2007年12月28日,西丰县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赵俊苹为泄愤伙同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处罚,在诽谤罪中系共同犯罪。此前西丰县商人赵俊苹因对该县的拆迁补偿决定不满,并在得知自己被无辜通缉后,根据西丰市井留言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县的部分领导干部,其中映射该县县委书记张志国。
2008年1月4日下午5时左右,因报道赵俊苹一案,《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被专程来京的西丰县公安局数名警察调查,称朱文娜因"诽谤罪"已经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况"。《法人》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证实,西丰县警方向他出示了警官证、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及《拘传证》。所谓调查:实为进京抓人!人称"短信诽谤案"。
辽宁西丰"诽谤领导"案,是一条短信引发两起诽谤案,举国惊震世。
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宣布决定,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并写出深刻检查。也是国人瞩目的辽宁西丰"诽谤领导"案,画上一个句号。
二、探究改革开放 因言获罪造冤案的根源
《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从盘点公开披露的十大冤案,都是因言获罪的"诽谤领导"冤案。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母法规定,竟然不敌县市委书记手中的权力。"宪法不如县官大",现实中县官权力有多么大!
国人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后,发现改革开放年代,在煌煌铁律之下,竟然有那么多的农民、干部、教师、商人等,因为批评领导干部的言论,被追究、被逮捕、为被判刑投入监狱,这是为什么呢?
以言论罪、以言治罪、因言获罪与之相关的"文字狱",原本是早已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丑恶的封建专制工具,为何在当今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改革开放时代死灰复燃呢?
"诽谤领导"案曝露出来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这些县市委书记的老虎屁股摸不得,是滥用公权、公权私用。究其实质:一是这些土皇帝的贪赃枉法有污点短处揭不得;二是辖区内的公检法机关部门一把手,唯县官马首是瞻的溜须拍马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结果是,土皇帝辖区内的政法委、国安、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等部门共同沦为打压言论的工具。总之,这些土皇帝专权弄法是在维护专权、保护腐败、压制民主、侵犯人权。这样的地方《宪法》会有用吗?!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下,这许许多多"以言治罪"的现实,无疑是非常不光彩,非常不和谐的。特别对于全国亿万民众对法制建设、对法治的信心,进而对政府的信心,直接的打击是不容忽视的,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是十分严重的。
三、2008子鼠年 是总结改革开放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阁下说,2008年是总结改革开放年,我想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应该是题中应有之意。改革开放,不可忘记因言获罪的十大"诽谤领导"冤案。
从1996子鼠年到2008子鼠年,整整12年一轮生肖的时间,从发生在福建莆田1996年的"诽谤领导"案起,到发生在北京2008年的《法人》杂志记者"诽谤领导"案,其时间跨度整整有12年,盘点公开披露的十大冤案:(1)福建莆田 "诽谤领导"案;(2)安徽五河"诽谤领导"案;(3)重庆彭水"诽谤领导"案;(4)山东高唐"诽谤领导"案;(5)山西稷山"诽谤领导"案;(6)河南孟州"诽谤领导"案;(7)山东济南"红钻诽谤"案;(8)海南儋州"诽谤领导"案;(9)陕西志丹"诽谤领导"案;(10)辽宁西丰"诽谤领导"案。
总结盘点公开披露的十大冤案,再看宪法条文,十大"诽谤领导"冤案简直视法律为儿戏,视宪法为弊履,令人无语;相关土皇帝胆大欺天,视国家法律机关为私有,任意驱使,骇人听闻!
盘点因言获罪的"诽谤领导"十大冤案,可以知道这不是孤立的官场现象,而是中国封建社会由来已久的普遍现象。凸显出中国许多地方县市级官员们,特别是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们专制枉法、践踏民主、侵犯人权的张狂性和霸道性。这些县官恣睢妄为、专权弄法,肆无忌惮地侵犯扼杀或报复打击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批评权,甚至权令智昏到对行使舆论监督的媒体记者也滥用司法制裁,简直是明目张胆,疯狂到无以复加。事实再次证明,许多地方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岗位沦为贪污腐败的第一重灾区,为掩盖腐败或保护非法利益的土皇帝们,肯定要压制民主、打击舆论、钳制批评,必然滥用公权报复。准确地说,土皇帝们继成为贪污腐败第一重灾区之后,又成为专权弄法的第二重灾区。
胡锦涛总书记说:2008年是总结改革开放年,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中,公开披露的十大冤案应有之意。为了是让国人记住:这是中国法律的耻辱年,因为共和国公民说话的权力被公开践踏了一次又一次;为了让国人记得:国家的民主法制进程任重道远,充满艰险;为了让敢于在天下人面前"以身试法"的土皇帝看,你到底有多猖狂?更是要抛砖引玉,请大家把那些不为人知的"文字狱"推到阳光下,接受全世界大众的审判!
澄清吏治,几千年的封建监察体制,包括严刑峻法,都没能解决地方官吏的贪腐问题。封建王朝的循环往复,是最好的证明。要从根本上治理地方官吏的贪腐,以权谋私、以权残酷打压言论等现象,只有借鉴近现代民主选举地方官吏的机制体制。如果莆田、五河、彭水、高唐、稷县、孟州、济南、儋州、志丹、西丰等地的县市书记、市长,是当地民主选举出来的,他们还敢对检举、举报他们的党员干部、农民群众那样严厉、凶狠的惩治吗?
2007年2月6日 除夕于南海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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