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前高官贪污 10亿财产没收

澳门喻为"世纪巨贪案"的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涉嫌贪污渎职案,三十日下午三点半在澳门终审法院宣判。他被指控收贿、洗钱与滥用职权协助地产开发商牟取利润丰厚招标案等四十项罪名宣告成立,判二十七年徒刑,二亿五千二百万澳门币(约十亿台币)及其他财产与资产都要充公。

欧文龙为澳门开埠以来涉嫌贪污渎职受审的最高职级官员。根据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司级官员犯刑事罪须直接由终审法院审判,且"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五十一岁的欧文龙,被控收取四十一件公共工程专案的回扣,包括与赌场兴建有关的发包契约,几乎澳门回归后的所有大型基础建设都牵涉在内,包括西湾大桥、焚化炉及东亚运动会多个场馆等。总计聚敛个人财富超过一亿美元(约三十二亿二千万台币),相当于他任内全家人所得的五十七倍。澳门去年靠赌场赚进逾一百亿美元,超过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赌场地带,而且仅逊于大拉斯维加斯地区的整体所得。

检察官说,欧文龙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名表、珠宝与收藏三百瓶红酒的酒窖。他的若干名至亲家人包括父母在内,都面临不同的贪污指控,而且审判仍在进行中。至于他的妻子陈明锳与另外两名被告则仍下落不明。此外,法院总计传唤逾九十名证人作证。

法官在两小时的宣读判决过程中,形容贿款金额庞大,欧文龙的行为贪得无厌且令人震惊,已为澳门带来负面的海外形象,而且将损及澳门与主要政府官员的声誉,加上他显得没有悔意,因此需要判处重刑。欧文龙选择不到庭聆听宣判,仅在最后发表简短声明,表示对造成政府与社会的困扰深感后悔。

欧文龙在二○○六年十二月被澳门廉政公署依贪污罪嫌逮捕,去年十一月五日在终审法院开审,经过十四堂聆讯。他第一次出庭就振振有词强调自己依既定程序批准合约,此后每当被问到涉及收贿问题时,便答称"不评论"、"不响应"、"不记得",甚至"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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