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起 水陆入境美国须出示身份证明(图)

加州SAN YSIDRO等待进入美国的汽车大排长龙 (Sandy Huffaker/Getty Images)

美国国土安全部近日发布公告,提醒从水陆入境美国的美国公民,自一月三十一日起必须出示公民身份证件,不再允许他们仅凭口述身份就可入境。

从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起,美国公民--无论成人或儿童--从加拿大、墨西哥或加勒比海地区经陆路或水路返回美国时,均需携带证实他们公民身份的文件。没有护照的必须在边境检查站出示出生证以及政府发布的带照片证件(photo ID),例如驾照或学生的学校证件。这一规定主要影响到美国和加拿大的公民,而在此之前,美国和加拿大公民从水陆进入美国,只要自称是公民没有证件通常也可入境。

虽然该规定影响由陆地或海上、包括从游艇或渡轮进入美国的所有美国公民,以及加拿大和百慕大的公民,但不影响墨西哥公民和美国永久居民(绿卡身份者)。由航空进入美国的所有旅客已于2007年1月23日起,要求必须出示护照。

美国为进一步确保边界上防止非法入境,不再允许仅凭口述公民身份而入境,也是因为自2007年10月到12月期间,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署官员就报告了1517桩虚报美国公民的案件。

国会2004年颁布的"西半球旅游动议"(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要求从2007年1月23日起,乘飞机来往于美国和加拿大、墨西哥、中南美国家、加勒比海和百慕大地区的美国公民需持有效护照。从陆路和海路来往于以上国家和地区的游客,从2008年夏季开始也需持有效护照。

虽然国土安全部准备于2008年夏天开始执行这项水陆入境的新规定,但国会上个月通过的2008财政年度拨款法案限制了这项新的要求,从而可能使其推迟到2009年6月执行。

如果旅行者申请护照卡(Passport Card )、护照或其他表明国籍和身份的可靠证件,就可满足2009年6月最终全面实施"西半球旅游动议"的要求。

从2008年2月1日起,美国公民可开始提前申请新的护照卡,以满足预期的对陆路和海路出入境的证件要求。美国国务院估计,这种护照卡将于2008年春季颁发给申请人。但只限于陆路和海路出入境。

一月三十一日起,所有美国公民在从加拿大、墨西哥和加勒比地区乘车或乘船返回美国时必须具备以下证明:

*文件:美国护照;或出生证明及美国政府颁发的带照片证件,例如驾照或学生的学校证件;或"可信任游客卡",如Nexus。(Nexus是一套联邦预先检验为游客发布特殊的卡,使他们在边境快速通过检查)。另一些可接受的证明包括:公务旅行中的商务船员卡或美军身份卡。

*十八岁以下的美国公民只需出生证即可。

如需更多资讯,请访问国土安全部网站www.dhs.gov或www.travel.state.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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