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间电台争言论自由胜诉 港府突颁令禁播

香港电讯管理局检控「民间电台」非法广播案件,8日法院决定撤销民间电台控罪,电台原定10日恢复广播。可是港府律政司突然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求电台在高等法院未就案件裁决前,不能恢复广播。

律政司下午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民间电台继续广播,经过约三小时聆讯,最后法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10日上午11时继续聆讯。

律政司首次引用电讯条例检控民间电台成员曾健成、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等人无牌广播,以及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的案件,8日在东区法院宣判,有关条例被指违宪,撤销被告控罪。不过,法院接纳律政司申请,搁置撤销民间电台六名被告控罪,等待政府上诉。

民间电台胜诉后,原定10日恢复广播,可是律政司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求在高院在案件作出裁决前,不能恢复广播。

民间电台批评港府打输后滥用司法程序,电台决定10日在旺角行人专用区进行广播,题目是争取12年双普选及要求政府开放大气电波,邀请的来宾包括泛民派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何俊仁、陈伟业等。

民间电台董事张尚明向媒体表示,移师到旺角行人专区作广播,由于是无牌广播,他们早有心理准备会再遭到检控及没收器材。

香港电讯管理局总监黎陈芷娟呼吁民间电台不要重开广播,以身试法,他们将提出上诉。

黎陈芷娟表示,电管局将就法院指「电讯条例」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一案提出上诉,至于是否检讨「电讯条例」,目前言之尚早。

律政司代表律师指出,如果民间电台继续广播,会引发其他人效法,影响无线电波传送,可能会影响紧急服务,危害公众安全。

港民间电台是由香港泛民主派人士曾健成发起,以非牟利形式运作的电台,2005年9月成立,10月3日起试播;后来有关当局指民间电台未符合标准,拒绝发牌并没收广播器材。香港电管局于2006年11月引用「电讯条例」申请广播牌照的部份条文,正式起诉民间电台六名被告,控告他们无牌设置、使用或维持电讯设施等14项罪名,1月8日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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