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二审获判无罪

 

马英九在二审判决后会见媒体记者 (28/12/2007)

马英九以"山高难遮日"来比喻真相终会大白。

台湾高等法院就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案作出二审判决,对检方起诉的三项罪名都判无罪,解除了马英九可能无法代表国民党参选总统的危机。

高等法院宣判,以特别费是对首长实质补贴的理由,维持一审贪污无罪的判决外,另外在二审追加的公务背信罪以及渎职罪,也都判决无罪。

按台湾总统选罢法规定,马英九若因贪污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二审定献的公务背信罪被判有罪,将失去竞选总统的资格。

即使检察官就此案再进行上诉,依审判的时程来看也不可能在明年三月总统选举前完成三审宣判,这确认了马英九不会因此案而失去竞选资格。

虽然马英九本人获判无罪,但其经手市长特别费的秘书余文,在二审判决中仍被判有罪。

马批判检察官

在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宣判前,法院外就聚集许多国民党支持者高喊马英九无罪,在判决宣布后这些支持者高声欢呼。

马英九本人在获无罪宣判后表示,他并不像外界想象一样地欣喜若狂,他的心情平静,因为这只是一个起点,未来还有艰难的路要走。

马英九批评起诉他的检察官,他指控检察官扭曲证人证词,采取宽严不一的标准,有亏职守,令他受了不公平的对待,令他到现在还是对被起诉感到不平。

起诉马英九的检察官过去曾是他在法务部长任内的部属,目前检方尚未宣布是否就此案再上诉。

马英九同时宣称执政的民进党使用一切手段打击他,虽然现在司法已过关,但他未来参选总统之路还是充满凶险。

谢指不符民众期待

民进党对此项宣判表达不满,表示若按法官今天宣判的结果,过去被以贪污特别费而判刑者,应该申请縲狱赔偿。

与马英九竞选总统的民进党参选人谢长廷则说,法院的这项判决与民众的期待有落差。

谢长廷并且以马英九对特别费的说法前后不一来,质疑马英九的诚信。

马英九在被起诉前曾公开表示特别费都是公款,而且都用于公务与公益,但被起诉后则改称特别费是私款,是对市长的实质补贴。

马英九此前在市议会上接受民进党议员质询时说,特别费是公款,而且不会拿来作为生活费的一段录像,被民进党作为竞选广告,以突显马英九的诚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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