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被转到广东梅州监狱服刑

12月24日狱中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在广州家中收到《罪犯入监通知书》,得知郭飞雄已经于12月13日被从广州市第三看守所送往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家人表示,该监狱地处偏远,增加了探视困难。

24日晚上,在狱中的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在广州家中收到郭飞雄的入监通知书。

张青说:"我刚刚去参加教会的‘平安夜'晚会,九点四十左右,回来就收到梅州监狱来的《罪犯入监通知书》,‘2007年狱入通字第504号 张青:杨茂东因犯非法经营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2007年12月13日(张青说明,也就是我见他的第二天)送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六监区 信箱 广东省梅州市21日信箱 邮编 514034 执行电话 (0753)2183014 特此通知 广东省梅州监狱狱政管理科 2007年12月17日'。17日发送出来的信。"

谈到梅州监狱所在地,张青表示:"那个地方非常偏远,条件都很差,并且很冷,还会下雪的。"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自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今年11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12月12日郭飞雄在看守所首次获准会见张青,告诉张青因遭受酷刑致使他的身体有五、六处伤残。

张青收到郭飞雄的入监通知书后,我问她:"您如果去探视,路上需要多长时间?"

答:"三、四个小时。如果早上八点钟去,十二点才到,能见的话,也要五点左右才能见完,再赶回来的话,应该是深夜了。隔那么远,当然增加见面的难度了。"

问:"您准备第一次什么时候去探视?"

答:"应该是下个星期就会去,只能是星期二。如果说要书面申请的话,那我还得寄特快专递去,还要看那边通车的情况,能不能当天回来,都还不晓得,他的姐姐和哥哥也想去见见他。"

在湖北省工作的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医生表示:"我们现在像作恶梦一样的,我们这个政府,我们过去根本被想到会是这样的,颠倒黑白的。我弟弟在监狱里已经致残了,更叫人非常难受,太恶毒了,作得太没有人道了。还把杨茂东专门朝一个最边远的地方放,来去一趟至少得五天时间。"

问:"您近期会去吗?"

答:"会去。我跟我大弟弟说,我们都准备,因为我们要约到一起很难。前不久的时候,我们这边公安局打电话,找我们这边领导,有的领导说,我在我们单位

工作很好,他们没有义务来监督我。我就跟我们领导说,因为我长期上班,从来没有休息过,我说我有很多‘串休',他说‘你要是离开,你一定要把手续办好',要不是,也为难他们了。

说真的,要不是我们还有后代,我就不想活着在这个世界上了。叫人活得没有信心,叫人感到绝望。我们周围好多贪官,贪污了好多好多,惩罚都没有这么严!"

12月19日,张青收到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执行通知书》,责令她在不足两天内到法院执行局支付案件判决的四万元罚款。

张青说:"19日收到催交四万元的特快专递,是让我21日上午九点钟去。

我在21日下午发了一个特快专递,写了一封回函给他。内容--第一点,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你应该直接联系他(郭飞雄);第二,这件事情在2001年的夏天已经处理过了,作为行政的处罚,当时交了十万元,去年再次把这个案子提起来,显然这是违法的。如果政府要是认为这一次的判决生效算数的话,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向政府要求退还上次的十万块钱?;第三点,经过这么大的灾难以后,我们现在的生活主要是靠亲戚和朋友资助,也就是说,没有这个钱。回函的内容就讲了这三点。"

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先生认为:"张青就强制执行那个东西给法院一个回复,我觉得做得对,他讲的那几条理由也可以的。

作为郭飞雄的辩护律师,第一,我还坚持我的观点,认为郭飞雄是无罪的;第二,既然到了监狱,我本人当然希望,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尽快将亲属探视他正常化;第三,我估计郭飞雄本人不服这个判决的话,肯定司法部门不会考虑他的减刑问题;第四,就是他什么时候启动申诉这个程序还要尊重他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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