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中地主的生活片断(图)
一提到土改,大家就想到地主如何进行破坏,如何隐瞒财产等等。这已经是我们头脑中固化了的地主形象。但是我们从来不想一想,在一个强大政权压迫之下、手无寸铁、被剥夺了一切的地主,是"破坏"我们,还是被我们破坏;是隐瞒财产,还是被我们洗劫?且不说他们在政治上所受的苦难,就是生活上也是极其悲惨的。下面以我,当年一个十二三岁的"狗崽子"的记忆,谈谈土改中地主的生活,将这段被人完全漠然以视的历史留下些许痕迹。
这里所指的土改,是指1951年初到1952年夏的一段时间,因为在我的故乡--四川纳溪县,对地主的全面专政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60老太赶场受辱
"只准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这是所有地主在中华大地这个无边的大监狱中必须遵守的"监规"。什么是"规规矩矩"?什么是"乱说乱动"?连赶场(集)卖柴买盐这种必不可少的生活小事也是"乱动",都必须报告、批准、开路条,限期返回。一户地主只许一人赶场,只开一张路条。每条路口都有民兵盘查,如果发现没有路条的地主,轻则撵回家去,重则抓去斗争......
有一位地主老太应她亲戚的一再邀请,说几年没有见面了,务必上街相会。其实那亲戚知道这老太好久没吃过一粒米了,想弄点好的给她吃。于是这老太迈着小脚柱着竹棍一丁一拐走上街去,第一个关卡通过了,第二个关卡却被拦了下来(短短的十里路上竟有两个关卡!),民兵骂她没有路条,是不法地主,一阵凶之神恶煞之后,竟叫她跪在大路旁边让过往行人肆意羞辱!很不幸,这个地主老太不上别人,正是我60岁的祖母!这是何等的无道!从此以后直到1961年饿死,祖母不敢出门一步。56年后的今天再忆此事,我的心仍是难以言状的伤痛。不知冥冥中的祖母,能否原谅不肖孙儿又触痛你流血的心脏?
工作队员光顾地主之家
1951年春天,正是挖地主浮财炙烈的时候,所有地主都被罚款、关押、斗争。这段时间,工作队员时常光顾地主家门,他们既不招呼,也不说话,闯进屋来揭开甑盖、锅盖、米缸。开始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后来知道他们是来查看有米没得,煮饭没有,如果缸里有米,甑里有饭,那末米是怎样来的?是不是藏匿的金银换来的?是不是有人包庇你同情你送给的?或者给钱买的?是谁给的?......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村公所就在我家正房,来村公所开会的工作队员也就频频光顾我家。记得有一次中午,一位工作队员突然闯进来屋里来,看见米缸就去揭开盖子,说:"哼,还有偌多!"我们以为他要把米拿走,母亲赶忙说:"才买的两升米,是给娃儿吃的,你看他们都饿蔫了--钱是向外婆要的。"那工作队员没有说话,又去揭开锅盖,锅里正煮着一锅牛皮菜,是我们全家的午餐,并没有煮米饭吃,才悻悻地走了。
要把地主整得来没有吃没有穿,这是土改工作队不成文的工作要求,也是他们开会时对农民常说的话。如果地主还有吃有穿,说明地主的经济势力还没有打垮,就要遭受更残酷的斗争。就是说,地主吃饭也是"违法"。
两项"支柱产业"
地主的财物交的交了,没收的没收了,经济被彻底打垮,已陷入绝境;为了生存--至少要吃盐吧,便催生了两项"支柱产业":卖柴和开"鸡屁股银行"--卖鸡蛋。父亲被长期关押,卖柴的任务就落在我肩上。可我还不到13岁,力气小,又没吃的,使尽吃奶的力气也只能背十几斤,得5、6百元(旧币即5、6分钱),卖三背柴才能买回一斤盐。在1951年春夏,卖柴换盐,为生存而挣扎,是我的主要任务。那时我很羡慕那些力气大的,能挑100多斤,不知我何时才能长大。
"鸡屁股银行"的"业务"太差,人都没吃的,鸡哪有饲料?两只母鸡只能当"生态鸡"--啄青草捉虫子,生蛋少,7、8天才凑齐十个鸡蛋,卖2千来块钱。生活状况可想而知。其他地主也大抵如此。
食物"多样化"
没有粮食吃的人家食物是"多样化"的:红苕、南瓜、白菜、青菜、萝卜、豇豆、......然后是萝卜缨、白菜头、红苕叶、鹅儿肠、苦马菜、侧耳根......总之,凡是猪能吃的,我们都吃;猪不吃的,如芭蕉头、"神仙米",我们也吃。而米糠,则是最好的食物。
如果要对这些食物略加点评,那么红苕第一,南瓜次之,豇豆也不错。萝卜白菜做菜还可以,但当顿吃则劳肠括肚,清口水长流。野菜中苦马菜苦得钻心,侧耳根吃后翻江倒海,跑步上厕所。芭蕉头猪都不吃,有一股闻之欲吐有怪味,但产量高,一个有一二十斤,足可供我们全家吃两顿,故为主食。"神仙米"又叫"白善泥",是一种白色的泥巴,看起来细腻柔和就像汤圆,塞进嘴里许多泥沙磨你的牙齿,磨得一身发麻!吃下以后解不出大便,要胀死人。人饿到吃"神仙米"的地步,离死亡也就不远了。祖母吃了以后趴在厕所里呻吟,叫三姑把筷子削尖从肛门里掏粪便,差点出事。最好吃的是细米糠,没有谷壳的那种,很甜,又有营养,又治肿病;虽然满口钻又有沙,但一边吃一边喝水,不碍事。可是要乡公所开证明,首先照顾贫顾农,地主很难买到。
一则土改工作队员的日记
1952年元月,土改工作队叫我和大姐斗争父亲,我们不知道父亲有什么罪行,更没有与父亲决裂的勇气,没有遵命,遂被关押在村公所楼上(见拙文《斗父记》)。两个小孩子被关得实在无聊,就到处乱翻,于是偷看了工作队吴同志的日记,其中一则至今记得很清楚:"X月X日,陶地主儿子卖姓下村,被挡获,押回,教育。"后来我们才知道,自从土改工作队进村以后,就派民兵对所有地主及其家人日夜监视,不准出家门半步,赶场买盐这种生活必须的事也被禁止了。
以野菜充饥的人最需要的是盐,没有盐,没有一点味道,那野菜含在口里流不出丁点口水,难于下咽;那个装食盐的罐子用水涮了又涮,洗了又洗,舔了又舔,已经没有一丝咸味了,实在没法,就叫十岁的四弟偷偷上街买盐,不料在沙田村(即下村)被拦住,民兵问:"你姓什么?"四弟说:"姓王。"那民兵厉声喝道:"地主娃儿不老实,捆起来!"于是"啪"的一耳光,双手抓住四弟双臂把他提起来,又重重摔在地上......可憐这个十岁小孩,经过一打一摔,又痛又吓,放声大哭。但民兵并不放过他,把他押回村公所,被吴同志凶神恶煞地威胁:"地主不准上街你懂不懂?你破坏土改!再敢上街,我打断你脚杆!"
吴同志,女,不知名,30来岁,西南财经学院老师,看起来斯斯文文,但皈依马列或正在皈依,忘记了自己是老师和母亲。
快乐的斗争会
"与人斗,其乐无穷。"这是整人者的脚踏在被整者背上的快乐。我也看见过一次。
1951年7、8月,村长董少华叫我给他家喂牛。他住在陈湾大院,大院里很热闹,有六七十人。夏天晚上,大家都到院坝来乘凉、聊天。忽有一妇女说:"今天朱疯子骂人。我们把她弄来整。"于是大家拍手附和:"要得!"就把朱疯子拉来跪在院坝中央。
朱疯子叫朱陶氏,是我们的远房大姑,嫁给地主朱吉山,当然也是地主。那朱吉山是个好色之徒,不久就讨了"大台杆"、"菜花蛇"两个小老婆,把我们这位大姑气得来整日咒骂发泄,由此养成骂人的习惯,大家就叫她朱疯子,其实她不疯。今天不知和谁冲突,一个"日妈",一个"日娘",互相对骂,都不在意,现在把她弄来斗争,不过寻开心而已。
那朱陶氏奋力反抗:"我没犯法,你几爷子凭什么要老娘下跪?"于是一帮儿童一涌而上,按的按头,扭的扭臂,她招架不住不敢不跪。一妇女说:"你今下午说要 ‘日我妈',我看你一个婆娘家怎样‘日'?"朱随即回答:"就像你和你男人那样干。"于是全场鼓掌,男女老幼笑弯了腰......
我也跟着笑,但很害怕,万一那跪在院坝中央的是我的父母怎么办?那时,随时随地,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把地主拉出来斗争,谁敢说不?
女地主更受"关爱"
女地主虽然比男地主受刑轻些,肉体折磨小一些,但多一层受性侵犯的危险,特别是那些丈夫被杀的单身女地主,以及那些尚未出嫁,父母又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地主姑娘,往往成为性侵犯的对象。这种事例十分普遍,但涉及隐私不应多谈。
我要谈及的是我之所以成为右派,便是因为揭发家乡某生产队长霸占一年青女地主,长期奸污她,拿今天的话叫"包二奶",但现在的二奶是自愿的,要代价的,而那女地主是被迫的,无代价的,想反抗又无力反抗。我年青气盛,作了一件蠢事。其结果,该生产队长被开除党籍,而我却遭来二十余年的二等公民待遇。
主佃之间
既不准吃米也不准吃盐,所有地主及其家人岂不死绝?我要告诉大家,地主能够逃过土改鬼门关而没被饿死整死,或多或少都有佃户及乡邻的帮助。因为地主与佃户的关系,本来是互相依存友好相处的,特别是那些多年的主佃之间,关系更是密切;土改中,许多佃户即使在工作队的高压下也不愿违背良心斗争自己的老板,就是很好的证明。说地主与佃户之间你死我活,那是被恶意煽动起来的阶级仇恨,绝非普遍现象。
我们一家人能逃过土改劫难,永远记住佃户肖华舟、陈发云、李经庭、黄炳荣、傅银州以邻人刘国云等,他们都躲过工作队,悄悄给了不同程度的救济;村长董少华也在可能情况下给予照顾。这也说明,对地主实行超越人性底线的残害,良知未泯的普通农民,是会加以抵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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