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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手机短信“散布谣言”将受查处

 2007-12-20 05: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北京市政府17号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通过手机短信息传播和散布谣言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据《新京报》星期二报道,通知规定,以市政府部门名义通过手机短信发布信息,须经主管副市长批准后,由发布部门通知相关通信运营公司安排发布。

根据规定,对于任何违规者,将由北京市公安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通信局及相关通信运营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进行查处。总部位于法国的、致力于维护信息自由的国际组织“无国界记者”负责亚洲信息事务的文森特-布罗塞尔说,这是中国政府控制信息的另一个新手法:

“这个新规定给予地方政府打压信息传播的另一个机会。这是中国政府压制以新技术为传播媒介的新闻和信息的一个大行动的一部分。如果中国政府能够做到更加透明,那么社会上有关政府的所谓谣言也会减少。”

旅居美国的中国时事评论人士方觉先生,就北京政府的这项有关新规定表示:

“中 国政府所说的民众使用手机传播谣言是有特定意义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谣言,不是说张三和李四之间的谣言。中国政府所指的谣言是指民众通过手机传播一些不利 于政府的信息,比如说某个地方发生了警察和民众的冲突,或者说某个单位发生了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了重大死亡,或者是某个部门发生了突出的突发事件, 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愤慨,或者是某个地方发生了大规模的公众游行、示威。所有这些对中国政府不利的信息,中国政府统统称之为谣言,就好象中国政府的所谓的国 家秘密一样。”

中国时事评论人士方觉先生,还就中国政府控制信息的各种努力评论道:

“最近 这些年中国政府用所谓泄露国家机密的名义审判和处理了一些异议人士。今天中国政府所说的利用手机传播谣言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定义,而是由中国 政府随心所欲,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随时可以指认某个信息是谣言,随时可以通过警察手段去制止传播一些不利于政府的消息。中国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控制信息 流动,包括控制手机短信的信息流动,是中国进一步限制言论自由、进一步限制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一个新的表现。手机技术比较简单,传播手机信号的渠道是很有限 的,所以想截获手机信号、屏蔽手机信号要比封锁因特网简单得多。”

“无国界记者”今年二月公布的一份报告批评中国政府压制新闻自由,关押记者,严密监控互联网。报告说,在这种高压环境下,尽管中国已有一千七百万个博客网站,但很少谈及敏感话题,批评政府政策的就更少,人们只能进行自我监控。

来源:RFA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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