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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为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2007-12-06 01:0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12 月2日,中国媒体广泛报道了一则消息。中国官办的全国总工会,面对越来越多的雇主为了规避即将于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而兴起的裁员浪潮,最近已下发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强迫辞职、重签劳动合同等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总的《通知》指出,雇主违反和规避劳动法的行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要求各级工会组织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避《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坚决要求其纠正,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决不姑息。”这意味著中共高层正在通过官办工会进行一次政治动员,对那些盈利状况好,职工待遇也远比一般水平好得多的雇主发动一次政治攻势。

中国的高层难道疯了吗?他们为什么要发动这样一场肯定不会有赢家的政治攻势呢?这场政治攻势的目的真的是为了劳工的权利吗?了解中国情况的人都十分清楚,这一次破坏和谐社会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恰恰是中共当局自己,是他们自作聪明制定的“劳动合同法”。

中国的劳工权利之低下,不仅成为中国的耻辱,而且给全球经济的平衡和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但是,不肯放弃专制的中共当权者并不知道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更有甚者,以宋平为代表的老布尔什维克,竟愚蠢地认为,他们可以借保护劳工权利来达到巩固共产专制的政治目的。由于宋平是胡锦涛的恩师,他的这种倾向对中国新的劳动立法产生了严重影响,以至于把一些并不现实的劳动标准,写入“劳动合同法”。此次引发雇主在新法实施前大量裁员,正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这个新规定使中国经营状况最好的企业雇主产生了极大的忧虑,纷纷在新法实施前,以很高的代价来换取老职工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权利。有报道说,仅华为一家公司为此就耗费了十亿元人民币。当然,并非所有企业被裁的职工,都能够像华为的职工那样幸运地得到补偿。

事情已经非常明显,新劳动法规还没有实施,就已经让劳资双方两败俱伤。面对日益高涨的裁员浪潮,中国的当权者陷入极大的尴尬。于是,他们本能地开动了一党专制的国家机器,对雇主施加政治压力,试图刹住裁员的浪潮。但是,此次政治攻势的真正目的,并非是保护劳工的权利,而是保住当权者的面子。

这次针对雇主的政治攻势虽然可能压制住裁员的浪潮,但又一次充分地暴露了共产党真正相信的,并不是法治,而是自己的铁腕政治。问题在于,这种铁腕政治最终既不可能保护资方的权利,也不可能保护劳工的权利,这是因为,共产党的权力基础既不是资本家,也不是劳工,而是官僚。

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即将出台的《劳动争议处理法》,都不可避免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给胡锦涛的“和谐社会”带来许多的麻烦,最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制定了不现实的劳动标准,而在于这些新的劳动立法,并没有给中国公民更多自治的权力,尤其是不让劳工自己组织起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中国当局现在一再说人们误读了新的劳动法,其实,除了少数自欺欺人的高层领导,所有人都非常清楚,新劳动法的输家固然是雇主,但赢家并不是劳工,而是获得了更多权力的劳动官员。有了新的劳动法,官员们就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在‘主持公平’的分饼游戏中,给自己分得更大的一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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